“发行量、覆盖率、收视率等数据只反映了媒体之间“量”的差距,却忽略了“质”的差异。我们需要一个能够真正反映媒体价值的指标---影响力!”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丁俊杰如是说。
2005年6月19日,由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影响力营销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大会吸引了国内企业
、广告公司、业界专家、高校学者等500多人参会。
随着中国传播业的蓬勃发展,媒体的影响力正在以前所未闻的力量潜移默化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无论从自身发展需要还是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中国传媒已经进入了“影响力营销”以及“营销影响力”的新阶段。中央电视台广经中心副主任兼广告部主任郭振玺认为,“影响力营销”和“营销影响力”阶段的来临,意味着中国电视媒体营销的战略升级。
2004年以来,无论是媒体、企业还是广告公司,都开始尝试以“影响力”为依据来衡量电视媒体的价值,“收视率”、“覆盖率”、“忠诚度”、“稳定性”等标准的分裂运用已经不再能适应电视业与广告业发展的需求,一个建立在这些指标基础上的综合标准——“影响力”,正在电视评估体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在本次论坛上,各界代表分别围绕影响力营销的意义、媒体影响力的评估标准、企业如何利用媒体影响力获得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
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丁俊杰经过系统研究后得出结论:媒体的影响力应该涵盖11个方面的要素:媒体的节目内容、节目数量、节目质量、资本规模、技术水平、人才、社会关系、频道政策、节目政策、经营政策、受众数量、受众质量。而在企业应用媒介的过程中,应该考量的媒体影响力因素则包括:收视、覆盖率、媒介的品牌价值、收视人群的稳定成熟度、目标受众与媒介受众的吻合程度、公信力等等。
北京大学副教授薛旭在长期研究媒体影响力的基础上,在本次大会上公布了他的最新研究成果:Y(媒介影响力指数)=C(媒介影响的消费者人数)ⅹM(被媒介影响的消费者的平均购买力)ⅹF(被媒介影响的消费者对其它人的示范性)。
他们的研究成果都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记者 于都)
“2005传媒影响力营销论坛”7月将在京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