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人生》画刊调查
日前,本报接到举报:有不法分子盗用某报名义,出版非法刊物,设局对文艺界人士进行诈骗。本报记者经深入调查后发现,这起诈骗手段隐蔽,影响恶劣,不仅骗人财物,而且转嫁责任,严重损害了某报声誉。出版界人士指出,这种拉大旗作虎皮的诈骗手段目前较为普遍,希望引起人们的警惕。
约稿:借鸡生蛋
“骗子、骗子,都是骗子。”得知自己的画作再也无法讨回,年逾七旬的画家王先生在电话里怒不可遏。
事出有因。2003年的一天,家住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的王先生收到了一封署名为某报“艺术人生”栏目的征稿信,由于征稿信盖着某报社的公章,因此王先生对其深信不疑,于2003年10月30日把自己的绘画作品按照征稿要求寄至“北京市古城北路430035信箱《艺术人生》编辑部”。时过不久,王先生即收到了一份“某报艺术人生采用通知”,称其作品“经编审、研究决定,拟于安排刊登”,但是“鉴于版面、版期有限,同时为充分展示您的‘艺术历程’……特将稿件安排刊登在大型画册《艺术人生》(下卷)。”同时又提出,购取画册需支付380元,如需“镀金纪念证书”,则加付298元。
王先生此时虽略感诧异,但出于对某报的信任,还是遵嘱把购书款380元钱汇给对方。
然而,到了2004年4月,距对方承诺的画册出版日期已过去三个月,王先生非但没有见到画册的影子,反而又收到一封该编辑部的征稿信。虽心生不安,但已势成骑虎的王先生只好将打算送给海外亲戚的另一件画作,忍痛寄给该编辑部。
让他忐忑不安的是,《艺术人生》编辑部在回信中不但把画册出版日期推至2004年7月,而且再次向王先生索要购书款。疑虑丛生的王先生这次没有理会对方的要求,而是写信、打电话向对方催要画册并索还自己的两幅作品。结果出乎意料,“该编辑部一位女同志告诉我,我的两幅画都被她的同事拿去,说是收藏,后来据说又送了人情,她还说我不该寄原稿……”王先生回忆说。
2004年秋,王先生终于收到了迟来半年多的《艺术人生》画刊,打开一看,却“被气得浑身发抖。”原来,非但挂在自己名下的作品“素不相识”,连本人也被“冒名顶替”,标准照变成了陌生人的。
不仅错误百出,更不可思议的是,这本《艺术人生》画刊甚至收录了黑龙江省一位美容师的从业经历,如此把艺术“拓展”到美容医学界,让人叹为观止。
诸如此类人生与艺术几乎不搭边者,在画册中屡见不鲜。山东某大学的金教授直率地告诉记者:“接到自称某报编辑郭城角(《艺术人生》画刊的主编)的约稿电话时,我就告诉他,我是搞学术研究的,字画一窍不通,更谈不上有艺术历程。可是郭城角却说他们栏目也需要学者的学术经历。我考虑到这是一家知名的报纸,于是答应了他。”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受骗者的经历大同小异。
编书:以假乱真
在采访中,一位有作品入选的书法爱好者小心翼翼地问记者:“这书是不是假的?”
为辨清真伪,记者通过新闻出版署的官方网站对《艺术人生》的刊号进行查询,未能得到确认。而该书的出版发行商“华夏文化艺术出版社”,据了解香港确实有一家,但是否出版过此书,尚不得而知。记者在稍前的媒体报道中,看到该出版社曾被盗用名义进行非法出版活动。
王先生托人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对《艺术人生》进行了鉴定,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有关人员答复说:“初步认定这(《艺术人生》画刊)是违规出版,不应该用香港的书号。”这名工作人员同时介绍,按照相关法规,香港出版的图书,可以依法在内地印刷,但必须到境外发行。
作为该书的艺术策划之一和主编,郭城角的角色无疑举足轻重。记者此前打电话向某报社求证此人时,得到的回答是“郭城角不常来报社。”4月1日,记者在某报社未能见到郭城角。蹊跷的是,在报社的一份内部电话表上,也看不到郭城角的名字,一位工作人员笑着说:“他是外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