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传媒在线 >> 小记者专栏
中华小记者新闻社章程
2004年04月23日 16:23:19  来源:中华小记者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中华小记者》杂志由中国记协主管主办,现为半月刊,分别面向小学生和中学生。该刊着眼于青少年素质教育,以小记者的角色、视野和笔触,看新闻、报道新闻,引导中小学生关注时事,投身社会实践,从而提高作文水平、增长社会见识、锻炼综合才干,深受广大学生、教师、家长的欢迎。

    中华小记者新闻社(简称"
少新社")是中华小记者杂志社的通联部门,广泛吸纳全国各地具有较强写作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中小学生作为《中华小记者》的学生记者,并组织他们为全国各地少儿媒体和主流媒体的少儿专栏供稿。以沟通信息、培养能力、选拔人才为宗旨,为造就未来的新闻工作者和社会活动家做贡献。

    自2002年11月创刊以来,刊社已在全国25省市拥有小记者近万余名,在十六大、两会、抗非战役、共青团十五大等重大新闻事件和各类高层次演出活动等的现场都活跃着中华小记者的身影,并成为主流媒体的版上小明星。

    《中华小记者》创刊后一直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2003年"六一"前夕,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以书面形式接受本刊7名小记者的采访,并在复信中向全国少年儿童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国少年儿童的巨大关怀。
在2003年全国新闻界抗击非典表彰大会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与本刊小记者亲切交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欣然为小记者题词:"小记者越办越好,小记者快快成长";在杂志创刊周年之际,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吉炳轩、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人民日报社社长王晨、新华社总编辑南振中等新闻文化界巨子发来贺词。全国人大副主任傅铁山、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北京市长王歧山、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海南省委副书记罗保铭、河南省副省长贾连朝等领导同志也先后接受了中华小记者的采访或给予题词勉励。

    全国少工委和中国记协联合发文,支持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华小记者杂志社在全国开展小记者培训指导活动。家长们纷纷来函来电表示,孩子参加中华小记者后,"不怕作文了","胆子大了","志气高了","进步真是快"。在参加"十佳少年"、"红领巾奖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中华小记者捷报频传。越来越多的校长申请在他的学校建小记者,越来越多的地市以宣传部、教育局、少工委、团委合发文件的形式,支持建立中华小记者地方分社。

    中华小记者新闻社(即原中华小记者杂志社少年新闻社)现正在各地招考小记者,欢迎有兴趣的同学踊跃报名。

     1 成员权利

    1.1 获赠一年12期的《中华小记者》杂志;

    1.2 由总社统一发给"中华小记者新闻社学生记者证";

    1.3 可申请参加中华小记者新闻社总社及地方分社、小记者站组织的平均每月一次的采访或培训活动;

    1.4 优先优惠参加杂志社举行的冬令营、夏令营、面授班等活动;

    1.5 优先在《中华小记者》杂志和《中华小记者报》(内部资料)上发表作品,发表时署以"中华小记者 x x x";

    1.6 表现突出者可抽选到杂志编辑部担任见习编辑、学生编辑;

    1.7 由总社或分社向其他媒体推荐发表作品,优秀作品入选《中华小记者》
丛书;

    1.8 优先优惠参加年度"全国百佳小记者"评选,申报"中华小记者"奖学金。

    1.9 优惠购买中华小记者系列少儿精品。

    2 成员义务


    1.1 为杂志发展热心读者;

    1.2 积极参与杂志社组织的各类培训、采访及交流、实践活动(涉及到的培训或活动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在小记者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另行收取)。

    3 选拔条件

    凡学习优良、思想活跃、身体健康、爱好广泛、遵守纪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的各地中、小学生,有一定写作(摄影)基础和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由学校推荐,经家长签字,均可申请入社。

    4 考察办法

    4.1 申请入社者,需通过杂志社或驻地机构专门组织的考试、考察程序,成绩合格,方可成为少新社的正式成员。

    4.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学校或本社驻地机构推荐,可免试成为少新社小记者。

    4.2 1 在本刊发表过作品的;

    4.2.2 在本刊举办的各类采访大赛、主持人大赛中获奖的;

    4.2.3 在本社举办的小记者业务培训班上取得优秀成绩者;

    4.2.4 经新闻媒体书面推荐的小记者或优秀学生;

    4.2.5 经全国小记者培训指导站推荐的优秀学员。

    5 "银星、金星级"记者

    5.1 批准入社后,发给"铜星级"小记者证。凡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两项者,可升级为银星级小记者,表现突出者可抽选到杂志编辑部担任见习编辑、学生编辑。

    5.1.1 在本刊发表作品2篇以上;

    5.1.2 经总社或分社修改、审核、推荐在其他媒体发表作品1篇以上;

    5.1.3 为本刊提供有价值的评刊意见、办刊建议,在杂志《编读往来》栏目上发表。

    5.1.4 在《中华小记者》杂志(内部资料)上发表作品3篇以上。

    5.1.5 为本刊推荐智力题、幽默画、笑话被采用3条以上。

    5.1.6 为本刊发展热心读者10名以上。

    5.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升级为"金星级"小记者:

    5.2.1 参加跨地区采访活动或出国采访活动表现出色受到总社表扬的。

    5.2.2 担任少新社总社、分社领导职务,才干突出,被评为"中华小记者月度优秀干部"的。

    5.3.3 个人作品入选《中华小记者》丛书。

    5.3.4 采访作品在本刊或其他媒体上发表,并被评为中华小记者月度优秀作品。

    6 金星、银星级小记者待遇

    全国各少年新闻社分社和小记者团、站的小记者,均可申报"星级记者"。中华小记者杂志社少年新闻总社对申报者进行评审后,统一核发"星级"记者证。

    金星、银星级记者享受以下待遇:

    6.1参加杂志社组织的跨地区采访活动或出国采访交流活动;

    6.2在竞聘学生编辑、学生主编、分社社长时予以加分;

    6.3在参加杂志社举行的冬令营、夏令营、面授班等活动中享有更多的优先优惠权利;

    6.4在评定《中华小记者》奖学金时给予加分。

    6.5 升学、高考或评优时,由杂志社和所在学校共同出具推荐意见。

    7 处罚

    7.1 凡以本社少年记者身份从事有损本社声誉的各种活动者,皆给予开除成员资格(收回学生记者证)处分;

    7.2 不能认真、积极地完成交办任务或不遵守杂志社及驻地机构各项规章制度者给予开除成员资格(收回学生记者证)处分;

    8 驻地机构

    8.1 机构级别

    8.1.1在北京成立中华小记者杂志社少新社总部。

    8.1.2 省级行政区域内,小记者数量达5000名以上的,可成立总分社。

    8.1.3 地市级行政区域内,小记者数量达1000名以上的,可成立分社。

    8.1.4 县级行政区域内,小记者数量达100名以上的,可成立小记者站。某一个学校小记者数量过100名的也可建立小记者站。

    8.1.5 小记者站可下设小记者分站,还可下设采访、编辑、摄影、DV、主持、播音等专业小组。

    8.2 组织形式

    8.2.1 社长、站长均从学生记者中竞聘产生,由杂志社直接聘任;

    8.2.2 各分社或小记者站要相应设立指导委员会(或小组),对所属小记者进行日常组织和指导,对各项小记者活动进行政治把关和安全把关。指
导委员会(小组)原则上设主任(组长)、总顾问和秘书长(具体名称可另拟)。

    8.3 活动准则

    8.3.1中华小记者新闻社属于经中华小记者杂志社批准在本单位内部和中华小记者会员圈内活动的团体,它不属社会团体,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立帐户,不刻公章。

    8.3.2 少新社各级分支机构均为执行机构,组织任何活动,出具任何公函,收取任何费用,签署任何合约,须报杂志社批准或备案;或报杂志社委托的当地代管机构批准。

    8.4 对在组织集体活动过程中发生较大失误的驻地机构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

    8.5 各地党政部门、教育机构、媒体、文化事业单位可与本社共建中华小记者新闻社驻地机构,并承担相应政治、经济责任。

    9 本章程为2003年4月1日所订《〈中华小记者〉少年新闻社简章》的修订本,至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中华小记者杂志社
2004年3月24日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