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北京1月24日电 题:2006,农民工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
新华社记者刘羊旸
“2006年,是我国农民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也是农民工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06年年初,《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农民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近一年来,全国农民工工作出现了良好局面。各地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把做好农民工工作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配套文件。
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统筹协调和指导农民工工作的新机制。为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国各省区市也都设立了以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由多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
中央关心和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大政方针更加深入人心,农民工的重大作用和贡献得到普遍认同,农民外出务工的环境和条件逐步改善。
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解决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取得了新进展:
——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问题逐步解决。全国27个省区市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多数地区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各地还建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有关部门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力度,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全国29个省区市提高了月最低工资标准,31个省区市已全部颁布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国家还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
——制定和推行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在全国组织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重点对非公有制单位和大量招用农民工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推动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和监测网。
——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严厉查处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着手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查处包括使用童工和侵犯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在内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8178件,查处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案件1773件。
——农民工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各种基本的就业服务。进一步清理了不合理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和歧视性规定,取消了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引导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提供诚信服务。
——农民工就业服务范围和职业技能培训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强了对煤炭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培训。2006年对28万家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农民工634.5万人进行了培训。组织实施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等,建立了一批农民工职业培训基地。
——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平安计划”,提出了三年内实现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目标。截至2006年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2537.9万人。同时,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工作也有很大进展,去年,共有2367万农民工参保,比上年增加了1878万人。
——农民工子女教育和相关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落实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并免除借读费的政策。建立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考评制度。指导企业合理设置农民工宿舍、食堂等基本生活设施,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生活环境。
此外,还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为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服务,大部分农民工能在输入地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和宣传资料。
“在我国农民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着农民工社保参保率低、拖欠或变相压低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等问题。展望2007年,农民工工作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2007年力争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着力推进十项制度建设:一是全面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二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四是完善就业服务培训制度;五是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六是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制度;七是落实优秀农民工落户制度;八是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九是建立农民工信息统计管理制度;十是健全社区管理服务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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