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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非法经营群租房日租房,后果或很严重
  ( 2008-08-29 15:52:33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2版
 

    新华社杭州8月28日专电(记者方益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群租房”“日租房”引发的治安问题,杭州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群租房”“日租房”集中整治。近日已有两名非法经营“日租房”的“二房东”受到了警方行政拘留处罚。

    据杭州市公安局宣传处陈福介绍,最近一段时间,杭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群租房”“日租房”现象日益增多,有的是按日计价出租房间或床位,有的按日计价将房屋分隔成若干小间后出租给多人居住。这些“群租房”少则10余人居住,多则数十人居住,同住人员互不相识,时常发生盗窃案件和治安事件,加上房屋分隔内部结构混乱,有的甚至使用非耐火材料分隔房间,存在较大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群租人员的无序和不规律进出,直接影响了周边邻居的正常生活和安全感,市民反映强烈,向杭州市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经过半个月调查,发现东新园小区龙门客栈和三塘汶园飞翔求职公寓两处出租房内均有众多散客住宿。近日,将房东陈某、樊某传唤至东新派出所。经审查,两人均交代以个人名义租得上述两处房屋后,通过互联网,以日租的形式再租给他人住宿,从中获利。警方以其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对他们各行政拘留5天,并责令停止经营。

    警方表示,“日租房”符合旅馆开办条件的,将责令业主限期办理相关开业手续,应按照旅馆进行管理,否则即责令其立即停止旅馆经营活动。“分隔出租房”房东要与辖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落实承租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对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仍不加整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有关单位主管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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