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及时评论
头版新闻
国内新闻
新闻焦点
世界报道
新闻观察
特别报道
中国调查
新华视界
人物故事
环球纵览
军事·国防
健康·体育
经 济
法 治
教 育
文 化
科 技
家 园
一 版 | 二 版 | 三 版 | 四 版 | 五 版 | 六 版 | 七 版 | 八 版 | 更多 | 往期报纸检索 人员介绍
科尔沁广聘律师,竟为防堵“民告官”
  ( 2008-07-28 15:08:18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2版
 

    律师是公民权利的代言人和保护者。当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特别是面对强势的公权的侵害时,弱势的个体往往需要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来帮助维护权益。然而,这一法则,却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发生了扭曲。

    连续多年,科尔沁区政府依靠行政权力聘请全区近百名律师为法律顾问,无偿为政府服务。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受聘于政府的律师,就不能再为“民告官”提供法律援助。由于律师资源被政府垄断,老百姓在当地要求法律援助比登天还难,受聘律师也是一肚子苦水。

律师不敢代理“民告官”

    2000年8月29日,第三人希望集团经过通辽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一片区域内建设回民小区。科尔沁区第十中学退休教师陈显在此范围内有一套49.04平方米的砖木结构的临街营业房。2001年9月1日,科尔沁区拆迁办受科尔沁区政府委托,发布了拆迁公告。由于陈显根据有关拆迁条例提出的要求没有得到认可,他在公告限期内没有迁出。2001年12月11日,科尔沁区政府在没有做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的情况下,对陈显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迁。

    从那时起,陈显就在当地找律师以状告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但令他苦恼的是,竟没有一个律师来代理他这个案子。后来,他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原委。原来,科尔沁区7个律师事务所近百名律师统统被聘为了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按照所签协议,律师成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后,就不能同时担当状告政府方的代理人。有此“利剑高悬”,谁敢“违规”接受“民告官”案件?

    被逼无奈,陈显不得不自己打官司。他先后在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与科尔沁区政府激烈辩争,最后都以败诉告终。由于没有钱到外地请律师,他逼迫自己苦学法律知识,搜集证据。陈显说,这6年的告状经历险些让他崩溃,不过也逼着他成了法律通。

    2007年7月15日,他再次单兵作战自己打官司。面对确凿的证据和他义正词严的辩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于还了他一个公正,确认科尔沁区政府的拆迁行为属于强制拆迁,但却驳回了陈显提出的一些赔偿请求。现在,陈显还在努力,他决心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个儿打官司的路实在是太艰难了!国家的法律地方政府也敢对抗,科尔沁区这样霸道真是不给百姓留活路。”陈显愤愤地说。

    类似于陈显的遭遇在科尔沁区还有很多。今年54岁的赵云山不得不多花钱到呼和浩特市请律师。2006年10月,他的房屋也被政府强制拆迁。由于在当地请不到律师,他只好选择一些稍懂法律的群众代理,但是代理人毕竟不精通法律,所以在败诉后他来到呼和浩特市请律师。

政府法律顾问一肚子苦水

    记者在当地律师与科尔沁区政府签订的《应聘法律顾问协议书》上看到,合同甲方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合同乙方为内蒙古天阔律师事务所等7个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律师团。按照相关规定,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受聘为科尔沁区法律顾问的一位律师说,司法局领导经常向律师们施压说,谁跟政府对着干就别想在当地混,所以律师们不得不忍受为地方政府无偿服务的硬性要求。

    “自从我们成了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后,当地民告官业务不能代理了,还要定期帮助政府接待上访,而且都要免费做。”这位律师说,每周固定时间,律师都要到政府部门接待上访,如果是为民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好事,可是按照司法局的安排,律师要站在政府的立场上,劝百姓少惹事,有时候还得拿着法律吓唬人。

    受聘为科尔沁区法律顾问的另外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告诉记者,受这个法律顾问的限制,曾经有一位群众找他代理案件,在民事阶段他帮助处理了,可是到行政诉讼阶段他不得不拒绝受理。

    他告诉记者,科尔沁区政府的这种荒唐做法是有背景的。近年来,科尔沁区征地拆迁等问题较为突出,出现了百姓上访甚至请律师状告政府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认为如果独霸律师资源,老百姓状告政府的路就会受阻,似乎可以减轻政府的压力。

    前不久,记者向科尔沁区司法局了解相关情况,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我们今年又签订了合同,继续推广这一做法。”2007年上半年,科尔沁区司法局原局长梁志贵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自豪地称这一做法为“独特做法”,并认为律师这样做是主动为政府分忧,可以直接降低上访率。

    (记者张丽娜)据新华社《半月谈》报道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相关新闻:
中国调查
· 新闻落点
· 奥运短租房市场:高收益预期遭冷遇
· 北京房价涨落与奥运会关系不大
· 用钱奖励“好成绩”,或让孩子丧失自信心
· 藏族老人为我们送来核桃和开水
>>更多
新华视界
· 一周声音
· 突发事件新共识:信息发布要比流言跑得快
· 在巴塞罗那奥运会问路:讲不清楚干脆送你一程
· 信阳“最牛别墅群”背后,疑有“更牛别墅群”
· 开发商地方政府仍死抱暴利思维
>>更多
及时评论
· 及时评论:骑纸虎也难下—“虎照”现代启示录
· 及时评论:“典型失败”亦英雄
· 阳光体育一年间:分数“保驾”素质教育
· 及时评论:为了拯救“大兵”他们
· 代表呼吁:高校应帮地方解决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更多
相关动态
· 7月23日4版更正
· 遗失声明
· 来函照登
· 遗失声明
· 遗失声明
>>更多
交流反馈
· 陋习评选,公共场所吸烟“跻身”前五
· “快捷、全面、及时,一个版围绕一个核心”
· 官民互动:最盼领导深入基层探访民众
>>更多
网上调查
· 欢迎参与讨论——
中国法治网有“记者”近百,全是假的
· 欢迎参与讨论——
山寨手机个性便宜,为何还要打击
· 欢迎参与讨论——
桂柳高速桂林收费站:要钱不要命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