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首次明确统一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该通知将于5月1日起执行。
(朱一彬 江国成)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