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您是否赞成生活中的一些“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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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哪些陋习最令您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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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六,在老家高高兴兴度过春节的刘先生驾车返京,一路上还算“高速”。眼看就要进京了,没想到在京津塘高速大羊坊收费站前“功亏一篑”,排队交费就花了一个多小时!“本来整个春节都过得挺痛快,没想到最后节骨眼上被收费站添了个‘堵’!”刘先生很是懊恼。望着身后一眼望不到头的车龙,刘先生想,该有多少人跟他一样被收费站整得春节的快乐“缩了水”:既然高速“打了折”,收费为何一分不少呢?
这样的事,在京津塘高速已不是什么新闻了。今年刘先生还是吸取教训早早出门的,要不然堵得更惨——去年春节回京他堵了三个多小时。另有媒体报道,12日下午堵在大羊坊收费站的车流“大概有六七公里那么长”。
刘先生说,南方遭遇罕见冰雪灾害造成京珠高速大堵车咱可以理解,但“年”复一“年”让收费站“卡脖子”真让人受不了。首先,高速路不高速、还照收通行费,涉嫌违约。其次,作为公共设施管理者,缺少有效应急管理机制,让人怀疑只顾“集团”利益,无视民生。
收费站“收费添堵”广受诟病久矣,“高速公路收费站勿‘收费添堵’”的呼声一直没停止过。
此前,已有消费者状告京津塘高速公路“不高速”。不管案件结果如何,其实人心法庭早已有了公平的“判决”。
车主与高速公路经营者之间,按说已事实形成了清晰的合同关系:高速公路经营者收取适当费用,车主在高速路上享受高效的交通服务。高速公路“不高速”,特别是那些不是因为天气、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是因诸如收费站服务能力不足、或效率低等人为原因造成的交通拥堵,本质上就是降低了服务质量。这时高速公路经营者是否应按照契约精神减少或者免收费?其实,“理”已经很清楚。
有评论说,“收费添堵”,活脱脱是一副“霸王”面孔。
从民生的角度讲,形成恶性拥堵,就应想尽办法让车龙尽快“消肿”。而高速公路方面为一己之私,硬是人为降低社会运行效率,甚至还可能威胁公共安全。这种涉嫌“人造”的大堵车,无疑“人造”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因堵车追尾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难道还见得少吗?
再换个角度,就败坏成千上万人的心情而言,到底是要这点钱还是要社会和谐?这笔民生账,有关部门其实不难算清楚。
类似烦恼,不是京津塘高速独有,也不乏成功解决的先例。早在2007年1月修改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者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而在更早的2004年,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就出台了办法:车辆下路交费时堵车超过8分钟,免费放行。
其实,理,不难讲清。事,也不难解决。难就难在,小集团的那点私利难舍。
(本报记者谢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