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及时评论
头版新闻
国内新闻
新闻焦点
世界报道
新闻观察
特别报道
中国调查
新华视界
人物故事
环球纵览
军事·国防
健康·体育
经 济
法 治
教 育
文 化
科 技
家 园
一 版 | 二 版 | 三 版 | 四 版 | 五 版 | 六 版 | 七 版 | 八 版 | 更多 | 往期报纸检索 人员介绍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突击裁员”误读法律
  ( 2007-12-11 10:56:03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1版
 

问卷:“彩王”频出,您也会加入彩民大军吗?

    新华社上海12月10日专电(记者高路)针对《劳动合同法》施行前一些地方出现的职场动向,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近一段时间部分企业出现的“突击裁员”做法,是对国家法律的误读。

    我国《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正式施行。近期,一些地方有部分企业为规避其中第14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采取“突击裁员”的做法,把一些工作年限接近10年或较长的员工工龄“清零”,引起了国家和各地有关部门的注意。

    对此,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分析说,一方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绝不能解除的“铁饭碗”,一些企业对此顾虑重重是对法律的误读;另一方面,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企业的裁员行为也不能随心所欲,而应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规执行,如未按规定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举报、申诉等方式维权。

    同时,对于近期部分企业“把正式员工转为劳务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做法,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应受现有劳动法规的两大限制:一是对于劳动关系仍在合同期内的,企业决定转合同工为劳务工须征得员工同意,依法解除合同也应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应作出补偿;二是合同到期终止的,实行劳务派遣也要征得员工同意,而不能由企业一方说了算。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相关新闻:
中国调查
· 新闻落点
· 江西:“教育孤岛”星罗棋布留撤两难
· 住房保障“全覆盖”,会不会把“饼”摊薄
· 七成流动人口还想回到“城中村”
· 八成大学生欲创业但实施者仅0.01%
>>更多
新华视界
· 一周声音
· “以房养老”,算算风险与保障
· 经济蓝皮书:中国股市长期向上趋势没改
· 主权财富基金:国家这么有钱,自然也得理财
· 美式游戏让全世界付费
>>更多
及时评论
· 一个签名两条人命,凸显法规与道德的窘境
· 守法和救命是矛盾的吗?
· 乘山航奇遇记
· 哪来那么多“机械故障”?东航这次“演砸了”
· “打开音乐之门”:如何能坚守“低价”13年
>>更多
相关动态
· 遗失声明
· 遗失声明
· 遗失声明
· 声明
· 遗失声明
>>更多
交流反馈
· 近五成读者接受信息时不唯“官方”“小道”
· 逾半数读者不支持“无车日”常态化
· “每个镜头下的报道都有权威‘声音’”
>>更多
网上调查
· 问卷:“彩王”频出,您也会加入彩民大军吗?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