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企业利润要真正惠及民生,须通过向国家分红的方式,国企利润才能在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均衡配置。
但是,如果国家多拿了,企业的发展后劲可能受到影响,而国家少拿了,国家的所有者权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红利悖论”。
上市公司半年报的披露日前宣告完毕。从各公司尤其是有垄断性质的国有大型企业的中报来看,上半年利润呈现高速增长态势:高喊亏损的中石油上半年净赚818多亿元;拒绝取消月租费和漫游费的中国移动日赚2亿元……
在我国大型国企上半年运营捷报频传的同时,这些国企利润如何分配,能否惠及国家,能否惠及每一个公民,再次成为了公众关心的话题。
有专家向记者表示,国有企业的利润如何分配,面临着“红利悖论”这一问题。以前,垄断企业盈亏平衡或亏损时,这一问题尚不明显。随着今年上半年垄断企业大赚,“红利悖论”话题重现江湖。
■国企利润增速远超居民收入
截至8月29日,共有1377家上市公司公布了今年半年报。从已披露的半年报看,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七成。
而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整个上半年,我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4.2%。
由此可见,这些带有垄断半垄断性质的国有大型企业的利润增幅不仅远远超过了群众的收入增幅,两者相比更是相差5倍左右。
这样的情况发生在石油、电力、电信、银行等带有垄断性质的国有大型企业。据悉,央企“十二强”员工的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4倍,是中部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的10倍。
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工业发展室主任赵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让百姓分享国有企业利润,必须通过加强税收,以及早日实现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提取分红,这样国企红利才能投向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
■“红利悖论”凸显
令人欣喜的是,在最近的物价上涨中,一些垄断企业没有涨价。但有媒体报道,垄断企业的涨价准备工作则十分积极,一些企业先后提交涨价申请,电信巨头在全国范围内布置宽带“包月限时”业务……
如何使百姓分享国有企业利润?如何使国企红利投向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向记者表示,这里碰到一个“红利悖论”的问题。
大型国有垄断企业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某个行业的市场,令消费者无从选择。开放竞争,可以改变某些产品或服务价高质次的局面,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利益,有效地改善民生。
他建议,对国企进行分类管理,规范国企行为,特别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大型国企的行为。非竞争性国企以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直接服务于社会公众;竞争性国企在国家法律秩序的规范下,参与市场竞争,为企业和社会创造财富,并且通过红利的分配,为社会公众服务。
(记者薛黎)来源:《上海证券报》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国企?
改革开放将近三十年,国有经济的分布领域和在经济中的绝对支配地位都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国有经济比重下降了,存在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纯粹的国有企业也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大量国有控股企业,而且许多国有控股企业已经上市。
虽然国有经济的比重在下降,但是国有控股企业,特别是一些在某些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力非但没有下降,反而上升。
拥有垄断地位的国企所处的一些领域,如通信、能源、金融等都是国家重点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属于市场经济的基础领域。它们追逐利润的看似平常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对民生产生不利的影响。
处于这些领域的国企,既然它们是市场竞争主体,那么它们的逐利行为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实现国企的逐利目标与社会利益最大限度的相容?显然,垄断性国企要做的事情比非国企要多得多。
为什么在国企员工薪酬回报远超劳动力市场的情况下,国企还能有如此之高的利润?
垄断性国企资金流丰富的同时,就不会从国家那里再要价吗?国企以从事的业务关系国计民生为由,以执行国家限价为由,向政府索取财政补贴,或者要求提高特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这都不足为奇。在市场中运营的企业,都会这么做的。这些国企的行为,只是说明了它们越来越像市场主体的一面。
但是,垄断企业的这些行为,是好的市场经济所不能容忍的。于是有了一种对策,那就是:只要有竞争性国企存在的领域,就要尽可能地开放竞争,让市场机制挤掉非市场成分的利润!
(杨志勇)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