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调查
王学良
7月31日,本报3版刊播了一则新闻《策划引来爱心,网络推手是否在欺骗》,讲述了一位网名为“怀望行”的网友,通过策划事件搞“创意慈善”,来吸引网友帮助白血病患者的事情。随后,《新京报》、《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也相继以较大篇幅报道此事。8月9日,《南方都市报》又刊发了《山西受助女孩手术后私吞剩余10万捐款》一文,报道了接受网络募捐而成功得到救治的脑瘤患者山西女孩郭小娟,带着10万元的募捐余款回到老家山西的事情。一时间,让“网络慈善”再次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对此,本报发起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完全相信网络慈善活动是善举的受访者,仅有6.25%。
■网络慈善遭遇“信任危机”
有资料显示,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每年有近6000万以上灾民需要救济,有3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需要救助,有6000万残疾人需要关怀。而被称作“第三次分配”的慈善捐助,在化解社会矛盾、扶助弱势群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现实社会中,无论是来自政府还是来自民间的一些慈善机构,往往与那些需要救助的对象,很难进行直接“对接”。同时,一些有参与慈善活动意愿的普通民众,也表示对社会上的一些慈善机构并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与之联系。
于是,随着计算机网络和慈善事业的发展,以及公众慈善意识的觉醒,借助互联网而诞生的新生事物——“网络慈善”开始出现并呈蓬勃发展之态。来自深圳的网友“八分斋”在接受天津《每日新报》的采访时称,他从2004年起,已组织和参与了近30次网络慈善捐助活动。这其中,就包括上文中提到的郭小娟“携款出走”事件。
然而,随着人们经历了名目繁多的“卖身救××”的捐助纠纷,史上最美的山村女教师私吞捐款的“揭秘”等种种争议事件后,人们对网络慈善的信任开始逐渐下降。据媒体报道,深州市网友成立了“深州爱心同盟”,因为解决不了善款使用的监督问题,不敢搞募捐;河北省行唐县网友创办了“中国求助网”,也一直是“看热闹的多,伸援手的少”……
本报发起的此次调查,也体现了这一点:超过七成(73.43%)的读者表示从不参与网络慈善活动,两成(22.38%)读者表示偶尔会参与网络慈善活动,经常参加的人数,仅有4.20%;同时,近三成(29.86%)读者表示,从不相信网络慈善活动的真实性,近五成(47.22%)读者需要有一些可靠的证据才能相信,而完全相信网络慈善活动是善举的受访者,仅有6.25%。
无独有偶,在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和天津商业大学3所高校联合发起的“天津市民慈善意识”调查中,只有两成(23%)的受访者表示,会通过网络等其他途径选择救助对象。
■善举,还是骗局?
“不敢再冒傻了。”一位曾经捐助过一个身穿名牌、腰别手机的“穷学生”的人,在发现事实真相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而像他这样因为行善而被骗,从此对网络慈善讳莫如深的人,并不在少数。 而令那些捐献者愤怒与心寒的,不止是钱财被骗,还在于他们所了解的,往往是被夸大、甚至凭空“策划”出来的一些事实,这让他们觉得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然而,有专家指出:由于目前我国需要救助的人员还比较多,如果他们的经历没有被夸大,往往不容易受到人们的关注,但这又陷入了一个矛盾的境地:不夸大事实,无人问津;夸大事实,则将受到人们的指责……
在本次调查中,对于“您认为有人发起网络慈善活动,其真实目的是什么”这一问题,读者的选择显得相当分散!认为“为了唤起公众的爱心和公益意识”“为了帮助有困难的人”和“借献爱心之名骗取钱财等”的票数相差无几。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对待网络慈善活动,还是充满了矛盾和不确定的心态。
■慈善亟待“有法可依”
对于上文中提到的郭小娟“携款出走”事件,有媒体报道称,在网上组织大家捐款救助的网友“八分斋”曾在网上公开向捐助者致歉,并表示将准备联合曾经捐款的网友起诉郭小娟,要求小娟退回余款。但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八分斋等人由于举证困难,要起诉小娟很难。对于小娟的行为,更多的只能是一种道德评判。
对此,有专家指出:网络慈善要想有所作为,而最为根本的办法在于制定出诸如《社会募捐法》之类的相关法律法规,来最终解决募捐发起、捐款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募捐监督这一整个流程,有力保障网络慈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效规避不法分子的网络诈骗,让广大爱心人士带着爱心和信心参与进来。
在本次调查中,读者的态度也与专家的看法相吻合:在关于“网络慈善争议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上,读者更多地把票投给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虚假的网络慈善活动采取事后追惩制度”这一项。而在“天津市民慈善意识”调查中,所有的受访者,也都提到了希望能有明确的慈善法律出台,用法律的力量来约束“伪慈善”。而最近传来的一个好消息是:据新华社报道,今年8月22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透露,慈善法目前已列入人大立法计划,民政部正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推动其立法进程。
此外,在本次调查中,“将网络慈善活动与慈善机构联系在一起开展”这一方案,也受到了读者一定程度的认可。有关专家也指出:网络慈善组织挂靠正规的慈善组织,与正规组织签订协议,明确责权,由正规组织提出制约方案,实现第三方监管。这样,既可以继续以网络组织、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网络灵活、快速的优势,又可以消除网络募捐存在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