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27日晚正式发布《交易规则》,其配套实施细则亦于同日发布。
中金所《交易规则》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日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7日晚间正式对外发布。中金所同时发布的配套实施细则还包括:《交易细则》《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据悉,中金所制定《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等相关规章。中金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正式发布,标志着中金所的规则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已经建立,金融期货的法规体系基本完备,金融期货的诞生具备了坚实的法规基础。”
据了解,《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从去年3月开始起草,在整个制定过程中,中金所广泛征求了国内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了十几次规则论证会和专家讨论会,并两次向全社会大规模公开征求意见。在综合考虑各方反馈意见和建议、并经过仿真交易的充分检验之后,才形成了此次公布的完整的规则体系。
中金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中金所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三公”原则,始终致力于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坚持“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始终坚持“服务现货市场,为现货市场提供避险工具”的理念。《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充分借鉴了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在交易、结算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一系列成熟制度,如强行平仓、持仓限额、大户报告、强制减仓等;同时,也借鉴了海外期货市场的经验,设计了熔断、会员分级结算、结算会员联保等多项制度创新。整个规则体系体现了系统性、科学性和创新性。
《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正式发布,是股指期货准备工作中的阶段性成果,标志着股指期货的准备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出台之后,市场参与各方将依据相关规则加快准备工作。
(记者黄庭钧)新华社上海6月28日专电
八项风险控制制度保障交易安全运行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日前正式发布了其规则体系,股指期货“轮廓”因此更加清晰。中金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中金所建立了一套基于股指期货交易特有运行模式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期货交易安全运行。
据介绍,这些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保证金制度、价格限制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风险警示制度在内的八项风险控制制度。“这些制度设计将形成严密的市场风险防范体系,为股指期货平稳推出和良好运行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这位负责人说。
他表示,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规模大、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复杂性等特征。交易所是股指期货市场的组织者,是股指期货合约履约的保障者,处于风险控制的核心地位。中金所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是:通过系统性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金融期货交易风险,保障期货交易的安全运行。在今后的市场组织中,中金所将会时刻牢牢坚持这一指导思想。
(记者黄庭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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