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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公布行政复议,北京垃圾发电项目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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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14: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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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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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顾瑞珍)环保总局12日公布的北京海淀区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行政复议决定指出,该项目在进一步论证前应予缓建。
据介绍,2007年2月和3月,钱左生、李慧兰等人分别向环保总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海淀区垃圾焚烧发电和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主要理由包括项目选址不当和公众参与程序未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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