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一个预算的“陷阱”,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今年再次建议,确保按照《教育法》的要求,保证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增长,高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因为“从一方面来说,这一点做到了,从另一方面来说,是没有做到的。”
陈忠林介绍,政府每年都要编制财政开支预算,“假如预算里说我预计今年财政收入增长10%,那么只要我给教育的投入增长11%就‘符合要求’,但实际结果是,财政收入增长了20%,这不就是明升实降了吗?”
陈忠林去年两会曾当面向温家宝提出过这个问题,“结果今年中央教育投入的增长就比实际财政收入增长高出了3倍多。”
尽管如此,由于地方投入没有跟上,“礼包”仍然嫌小。陈忠林给记者看的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全国教育投入4578亿,而中央投入为536亿。“中央投入增长了那么多,并未影响其他领域的发展嘛,为什么地方就不能跟上?”
当然,他也承认有些县级财政确实没钱,因此陈忠林建议对落后地区的教育投入,应该由中央和省市一级统筹。
媒体曾经指出,人们之所以抱怨政府过去关注民生不够,不是因为政府投入的绝对规模小,而是因为,相对于政府快速增长的财政收入总体规模,投入这些领域的资金却没有相应增长。而资金如何分配,官员自然倾向于把它投入到“最好看”的地方。(参见本报今日三版“余光”栏目)
“以新农村建设为例,我说,要确保农村普遍受益,而不是一个村受益。一个村投几千万搞成‘样板’,不如把这些钱分到每个农民的医保上,”陈忠林说,“当然啰,‘样板村’是政绩,要是投到每个人头上,人家就看不到了。”
目前的问题在于,预算由政府部门制定,人大负责“通过”,缺乏刚性监督。无怪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要重点监督政府的财政预算。
■议案链接
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将提交关于修改《预算法》的议案。周晓光指出,长期以来,预算都是作为机密对待,而预算监督又难以奏效。以决算为例,预算法规定决算由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但由于要待上级财政批复,执行中地方财政在每年终了后数月都无法提交决算草案给人大,已失去了审批意义。
周晓光建议,将目前一揽子表决方式改为逐项表决法。对某一项预算收支代表如有不同意见,大会应在整个预算表决之前,先对该项收支进行优先表决,确定通过这项收支之后,再对整个预算草案进行表决。同时,规定人代会否决预算案之后,授权其常委会进行处置的程序。
周晓光说,目前预算法对预算的变更、追加的限制过宽过松,赋予了政府很大的自由权。人大应通过制定缜密的程序加以规范,重新界定预算调整范围,以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对预算剩余,项目建设缓延或中止,严格限制预算单位自由裁定和处理。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