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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太:帮人“讨薪”,却被“欠薪”
不少农民工打赢官司后,携款消失,不交律师费
  ( 2007-02-06 12:11:07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7版
 

    重庆籍律师周立太,从1996年至今代理农民工维权官司7000多件,被称为“农民工律师”。然而,在为农民工讨回赔偿金的同时,他却不断遭遇农民工的“失信”之痛──不少农民工打赢官司后,携款消失,不交纳律师费。

    截至2006年,这样的欠款已达500多万元,导致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及深圳分所经济状况不佳,不得已举债……

三峡库区农村走出的“农民工律师”

    上世纪80年代,来自三峡库区开县农村的周立太,参加了律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律师资格。一个偶然的契机,他南下深圳,开始了为农民工维权的生涯。

    1996年,重庆开县一位农民工在深圳龙岗区打工,偶然途中下车,意外地被一辆货车撞死。当事人的家属找到同为开县人的周立太,恳请他去深圳作代理人。

    周立太找到了工伤赔偿的依据。“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视作工伤。”由此,被撞死的当事人,获得了经济赔偿。

    接着,周立太代理了第二个官司,就是彭刚中案。1996年8月,在深圳某公司上班的农民工彭刚中,在工作时,左上肢被机器压断,深圳市宝安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级伤残,但是,彭所在的单位不赔偿……在周立太的努力下,官司赢了,彭刚中获得了17万元的赔偿。

    此后,越来越多的伤残农民工来找周立太,请他帮助打官司。他办理案件的地域,由最初的深圳,扩展至珠三角地区,并逐步发展至全国各地。

农民工“失信”,律师“受伤”

    在获得社会诸多赞誉的同时,周立太及其律师事务所遭遇尴尬──一些当事人得到补偿款后,想方设法逃避律师费。周立太说,近500多万元的律师费无法追回。

    由于农民工大多没有钱,缺乏相应的支付能力,不可能在打官司之前支付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周立太长期以来采取“风险代理”方式──在官司打赢之后,按照双方事先协商比例,收取律师费。

    面对“赖账”越来越多,周立太做出了惊人之举,2004年4月,他将拒付律师费的农民工刘某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刘某支付周立太律师费若干。这一举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议论,不少人提出:他不是农民工的“保护神”吗?怎么能够收钱呢?

    这样的矛盾与错位,令周立太本人也感到十分痛苦,在被拖欠工钱、遭遇工伤、老板不给抚恤和赔偿时,农民工是讨债人,是弱者,可有些农民工通过律师代理,得到了自己本该得到的那一份钱财后,却不给律师付报酬,这对律师同样是不公平的,“贫穷不能作为农民工逃避律师费的借口,如果所有的当事人都这样做,那么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就会倒闭……”他说。

    一方面,打赢官司的农民工拖欠律师费,另一方面,不断有农民工登门求助……面对一个个满怀希望的弱者,“帮还是不帮,实在令人难以抉择。”他坦言。

    周立太说:“我因帮农民工打官司维权而‘出名’,现在却不得不改变自己以往的规则和做法,可以说,我是被农民工中不讲诚信的人‘打败’了。我觉得,在中国现阶段,我们得遵守一定的规则。我感到很无奈,要么事先收取当事人的预付款,至少保证办案成本不要自己贴,要么一拿到赔款,我就主动起诉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我能如数拿到应得的律师费。”

    (记者黄豁)新华社重庆2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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