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辽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同案的还有王亚忱的儿子王晓军等3名被告,均因犯有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新华社1月30日报道)
简单的判决背后,是一个备受关注的复杂案件:这是一起典型的官员“退休后腐败”案,而且还伴随着媒体和一个家族利益集团的较量。
王亚忱,曾是上世纪80年代闻名全国的改革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诸多荣誉集于一身,曾任辽宁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6年王退休后淡出了公众的视野。长期担任领导工作积攒的人脉和关系网,使他并不甘心于安度晚年。
2002年2月,退休多年的王亚忱到商人高文华担任董事长的阜新双龙房地产公司出任顾问,很快就担任财务总监、阜新商贸城项目总指挥。关于高文华为何要请王亚忱父子进入自己的公司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很多人相信,这与他的前高官背景以及有家属仍有现实权力不无关系。(法制日报1月28日报道)
根据两份判决书和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王亚忱通过一路造假注册,让儿子王晓军持无效的南非永久居住身份证明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侵占高文华财产477万元,并要求高文华将董事长位置让给王晓军。在遭到拒绝后,愤怒的“王书记”向女儿任副局长的阜新市公安局举报高文华涉嫌4种犯罪。在阜新市公安局的调查下,高文华被关押了11个月,最终被异地管辖的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宣布不予起诉。(中国青年报1月31日报道)
2005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披露了这场惊心动魄的“官商争斗”。该报记者刘万永写道,在发表之前,有人受托要求报社领导不要发表报道。报道发表后,又有人受托分别约请报社多位领导吃饭,“沟通情况”,被严词拒绝。然后,官司又来了,2005年8月22日,王亚忱及其子女王晓军、王晓云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起诉该报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并要求赔偿220万元。上诉最终被法院驳回。
此后不久,王亚忱、王晓军等4人陆续被批准逮捕。2006年10月24日,此案在辽宁省丹东市一审开庭。庭外,一直报道此案的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遭人围攻。“那个穿红衣服的就是刘万永,别让他走!刘万永,你是个流氓记者,你为了黑钱,骗了多少人!”在王晓云的指认下,六七十人迅速向记者围堵过来。刺耳的尖叫声、谩骂声瞬间掺杂在一起。几个身穿牛仔衣、脚蹬运动鞋的壮汉叫嚣着:“打他!打他!”刘万永说,这一刻,我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生命的威胁和个人的无助。(中国青年报2006年10月25日报道)此案被检察日报等媒体评为当年“最揪心的舆论监督”。
如今,此案终于有了阶段性的进展,王亚忱锒铛入狱,但退休官员如何监管,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如何保证,乃至记者靠什么保护自己等等问题,依然值得深思。
(新华每日电讯编辑:丁永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