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袁以星注意到一个普遍现象:一些基层干部深谙农村生态,在基层治理上是一把好手,但因受教育程度不高、考试能力不够,被毫不留情地挡在公务员门外(新华社3月9日报道)。在这里,考试就是一道硬性的“门槛”,跨过去海阔天空,否则“工作干得再好,身份还是农民”。
这样的“门槛”,不仅存在于公务员选拔领域。新华社去年8月曾报道过某省对中小学教师统一进行计算机水平考试,一位来自基层农村的教师说:“农村学校的一些教师,连电脑都没摆弄过,考了好几次才过关,我们为此不知花了多少精力和财力……”
在更广阔的背景下来看,人口庞大、僧多粥少使得“考试”在中国成了有效、快捷又相对公平的遴选方式,积极作用也的确不可替代。但也应看到,考试能力强的,往往是刚毕业的年轻人。公务员考试可以考出智商,考出情商,但很难考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什么叫“纸上谈兵”,看看某些下乡之后一腔热忱却束手无策的大学生村干部就知道。相反,一些如鱼得水的老把式却因为“考试难”而失去了机会,对他们而言是失望,对国家则可能是一种人力资源浪费。
因此,考试本身没有错,错的是以考试来“一刀切”。龚自珍100多年前痛呼“不拘一格降人才”,今天仍应“响亮”。上升的通道,不仅要公开、透明,也要多样化,否则便成了一考定终生。
如今,除了考试门槛,从政府机关到事业单位,从国企到民企,用人门槛无处不在:学历门槛、性别门槛、户籍门槛、外语门槛、健康门槛……当然,最普遍的是年龄门槛。有些槛,高一点是非常必要的,比如想当法官、检察官当然应过司法考试的槛,但更多的槛,却是不合理大于合理。像年龄门槛,就让不少人对某个“年龄线”产生焦虑,“年龄恐慌”如今成了一种普遍的恐慌。不仅是一般的工作,去年基层换届,不少40岁上下的县乡干部,就担心“过不了这一村就没了那一店”,这回提拔不了,按照一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以后就没他的戏了。
如何解决一刀切式的“槛”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的问题,袁以星代表的建议或许值得考虑:“各省份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编制,在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报考者在年龄、学历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也许有人要问了,以考试之外的特殊方式录用人才,是否可能有失公平,甚至滋生腐败?笔者以为,有腐败,该防就防该惩则惩,不必因噎废食。
至于年龄门槛,如今由于国家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健康状况也越来越好了,即便过了60岁仍生龙活虎的人多的是。不说像国外许多“单位”一样“舍不得”他们走,不说我们的退休年龄规定应“与时俱进”,至少,现在遍地开花的许多年龄门槛,是否该松动松动?
新华每日电讯编辑:林晓蔚、丁永勋
■新闻背景
优秀村干部考公务员应开辟“绿色通道”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季明)公务员法要求“逢进必考”,但是对于大量拥有丰富一线工作经验、但却不谙考试之道的村干部来说,公务员考试似乎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坎,无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工作干得再好,身份还是农民。”全国人大代表袁以星说,应修改公务员法,为优秀村干部报考公务员开辟“绿色通道”。
村干部的政治发展空间受到限制,使时下一些地方的村干部感觉工作没有激情、缺乏动力;而直接从大学生中招考的部分公务员不了解基层实际,缺乏实践经验,“长此以往,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袁以星代表说。
袁以星代表介绍,目前各地已经开始探索选拔录用优秀村干部的新方式。例如浙江今年就规定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都可报考公务员,同时对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学历放宽到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重庆市也出台了《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简章》。“这些政策都还只是探索和尝试,缺乏长期性,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加以保护。”
为此,袁以星代表建议,修改完善公务员法,将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纳入法律规定的范畴。具体而言,他建议在公务员法中增加一款:“建立健全从农村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办法,各省份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编制,在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报考者在年龄、学历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