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页
新闻中心 | 时政 | 国际 | 财经 | 台湾 | 港澳 | 华人 | 教育 | 体育 | 图片 | 视频 | 直播 | 访谈 | 廉政 | 军事 | 网评 | 论坛 | 博客
主页 图片 图表 视频 论坛 博客 直播 访谈 两会手机报 English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中国政协网
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网络药品信息监管
2008年03月16日 22:2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3月16日下午3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就“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新华网 陈竞超 摄

    3月16日下午3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就“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新华网 陈竞超 摄

国家药监局负责人就“食品药品安全”接受采访 [直播回放]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崔静、魏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16日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网络药品信息监管,以规范互联网上的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16日邀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等就“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邵明立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逐步加大对在互联网上提供药品信息、甚至是购销药物行为的监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的同时,把违规案例移交信息网站的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他介绍,目前凡是从事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的网站,都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截至2007年底,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全国可以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共有1257家,其中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有406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851家。经过批准可以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服务网站14家,其中只有7家由零售企业开办的网站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其他任何从事这种行为的网站都属于非法售药。

    但他同时表示,由于互联网虚拟性的特点,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的监管仍面临很大困难。目前信息产业部门已经开展了针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方面的工作,这将有利于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互联网的违法信息。


2008年两会专题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黄锐 )
 相关稿件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