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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词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任免权
2008年03月16日 10:5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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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 选举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包括选举、任命、决定代理、免职、接受辞职、撤职、罢免等多种形式,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和免除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 其他重要工作人员(统称“领导人员”)的一项重要职权,通常简称为选举任免权。选举任免 权首先是一项组织国家机关的权力,同时也是一项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实施监督的权力。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任免权,是一项实质性权力,不只是程序性权力,不只是履行手续而已,它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 要制度保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

    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机关主要领导人员行使选举任免权,对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克服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利于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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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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