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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瑛等代表建议: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
2008年03月15日 16:0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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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伍晓阳、吴建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覆盖全国农村7亿多人,参合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而目前全国对‘新农合’信息管理、基金管理和监督、用药和报销等还没有统一规范。”来自云南大理的全国人大代表王瑛说,她和一些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的议案。

    王瑛说,“新农合”是解决亿万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一种有效措施,目前“新农合”已经覆盖全国86%的县(市、区),参合农民达7.3亿人。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在全国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用两年时间将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在有关部委下发关于“新农合”规范性文件基础上,对“新农合”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显得必要而紧迫。

    目前,“新农合”管理人员缺编较多,未实现信息化管理,需要法律明确“新农合”管理工作机构的性质和职能,保障人员和工作经费。“新农合”中的用药问题也需统一规范,目前国家并无用药目录,自付比例不统一,各省确定的自付贵重药品种也不相同。

    许多省份已出台政策,对贫困农村人口的自筹资金10元给予减免。以云南为例,贫困农民的自筹资金减免了,但看病报销比例也低于普通参合农民,应将他们的报销比例提高到与普通人相同。同时,还应明确特别重大疾病、特殊病种并适当提高这类疾病的报销比例。

    王瑛提出,“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迫切需要法律规范。去年11月,卫生部通报了河南淅川县、陕西洋县等地“新农合”基金使用违规的情况。建议加强对基金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督,明确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王瑛还提出,推行“新农合”的目标是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实现就近就便看病,因此,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的支持力度,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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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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