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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应出台《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
2008年03月13日 15:2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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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建议应出台《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有效监管垃圾短信、网络不良信息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郑天虹、葛素表、韩洁)屡屡出现的淫秽色情和低俗不良信息加剧了人们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担忧,而屡禁不止的垃圾短信也给大众生活带来困扰。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徐龙在两会上呼吁出台《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

    徐龙说,网络文化是依托互联网、通信网为载体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据统计,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2.1亿,手机用户已达5.2亿,网络文化的参与者每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因此,《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推出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他建议,该法的内容须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未成年人保护和隐私权保护等18个方面。

    关于互联网的监管,徐龙提出四个并举:一是网络管理手段与引导网民自律并举;二是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并举;三是打击和教育并举;四是检查与监督并举。

    谈及对垃圾短信的管理,徐龙说,垃圾短信有三个来源:一是来自梦网业务的,二是来自企业用户的,三是手机点对点用户发送的。针对不同源头,中国移动采取不同管理措施。首先对梦网用户和企业用户的提供商进行考核管理,分级评估,不合格的警告、关闭;在技术上对群发的不良信息进行拦截,并通过移动系统软件,用户可以提出对一些不必要的信息进行过滤,还可以通过用户终端上的软件,对一些信息进行屏蔽;第三加强市场管理,通过10086进行举报,联合公安部门进行惩治。

    徐龙说,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要对网络文化进行检查,另一方面要发动网民进行监督,对不良行为、信息进行举报。对好的网站,信息量大、内容健康、传播知识、受网民欢迎、点击率高,发挥社会作用的网站或短信进行评比后进行奖励;对其他形象不佳、口碑不好、传播不良信息的网站进行处罚甚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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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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