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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奇代表:百姓住房保障要从行政行为上升到法律行为
2008年03月10日 22:2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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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李亚彪)“仅仅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保障解决百姓住房保障问题还远远不够,我提出一个议案,建议国家尽快制定《住房保障法》。”杭州市长蔡奇代表说。

    蔡奇认为,百姓的住房保障问题,确实需要立法的手段。2001年以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连续6年出现高速增长的势头,房地产投资大幅度增长,销售形势喜人,同时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脱离了一般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

    蔡奇说,制定《住房保障法》是实现住房保障法制化的现实需要。过去长期以来,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建设,采用的方式一直是在国务院指导下,以建设部与地方政府、建设系统的文件与规定作为依据。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一些部门规章,但总的来说执行力不够。

    蔡奇为此专门做过调查。在国外,美国为了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先后通过了《住房法》《国民住宅法》《住房与城市发展法》等。日本为缓解住房短缺,制定了《住房金融公库法》《公营住宅法》《日本住宅公团法》等40多部相关法规,满足了不同阶层的住房需要。

    蔡奇对《住房保障法》的内容已有不少思考,他认为这部法律要明确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实行不同的住房价格政策:比如鼓励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通过不同方式的补贴购买保障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提供补贴的廉租住房。“一定要将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涉及居民群众住房保障的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更有力的保障。”蔡奇说,“同时明确保障资金的来源、建立专门管理机构等,规范住房保障体系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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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黄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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