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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展里代表:《环境保护法》亟待修订
2008年03月10日 20:5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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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责任险破冰 缺少法律撑腰能否一路走好  
难以突破法律诉讼难关 环境维权亟待走出困境
过去五年中国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石永红)“十多年前颁行的《环境保护法》有些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公众环境利益已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环境管理执法手段不多、力度不够等问题,迫切需要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杨展里说。

    杨展里代表认为,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应着重解决环保工作“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问题,加强环境决策能力、环境行政执行能力、环境管理能力、环境应急能力以及环境技术能力的建设。推行排污权交易,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形成能够反映环境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环境价格机制。对节约资源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治理环境污染的,要落实税收减免等经济激励政策。根据“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

    杨展里说,近年来,为满足环保工作的需要,我国也先后制定或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5部环境法律,并出台了一批有关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在对作为环保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可以确保法律实施之间不出现相互抵触、互相矛盾的情况,也有利于各单行法之间的相互呼应,为环境保护单行法的修改和制定提供基本依据,从而健全环境保护法制。

    杨展里建议,经修订后,将《环境保护法》提升为基本法。在《环境保护法》中增加“鼓励和促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发展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的内容;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管理,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下级进行督察;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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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丁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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