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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法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不断完善
2008年03月10日 09:3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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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司法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不断完善。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比较圆满地完成了中央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9项改革任务,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50项改革项目也基本完成。

    ——改革和完善死刑核准制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从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一年来,总体工作进展顺利,衔接过渡平稳有序,案件审判运行正常。

    ——改革和完善民事再审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建议,着力解决多头申诉和重复申诉的问题,努力提高再审工作的效率。

    ——改革和完善民事执行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调查研究,在完善执行强制措施、建立财产报告制度、实行执行联动机制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管理,及时提出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改革和完善执行制度的建议,为解决执行难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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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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