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页
新闻中心 | 时政 | 国际 | 财经 | 台湾 | 港澳 | 华人 | 教育 | 体育 | 图片 | 视频 | 直播 | 访谈 | 廉政 | 军事 | 网评 | 论坛 | 博客
主页 图片 图表 视频 论坛 博客 直播 访谈 两会手机报 English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中国政协网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08年03月10日 09:27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司法利民、护民、便民措施。

    ——落实公开审判,提高司法透明度。强化和规范对当事人依法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权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重要审判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水平和审判质量,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0.01%,二审维持率70.84%。

    ——提高司法效率,及时化解纠纷。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简易民事程序速裁案件1496万件,全部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6.06%。

    ——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全国共设立巡回审判点11220个,6941个人民法庭实现了直接立案。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救助127万人次,缓、减、免交诉讼费54.8亿元。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张立红 )
 相关稿件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