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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代表:中西部地区法官“短缺”令人忧
2008年03月05日 15:5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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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李钧德、杜宇)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近几年来,中西部地区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法官“断层”问题突出,已严重影响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亟待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据张立勇代表介绍,造成中西部地区法官“断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政法编制不能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以河南省为例,1985年全省法院共有编制11020名,受理案件11万多件;2007年共有编制18810名,受理案件达50多万件。20多年来,全省法院人员编制增加了70%,而任务量却增长了4倍。

    二是基层法院法官流失严重。近几年,国家提高了法官的准入门槛,法官待遇却没有相应提高,结果造成有资格的人不愿当法官,没资格的人当不了法官。2001年机构改革,采取“年龄一刀切”政策分流人员,致使河南全省法院大约有30%的法官提前离岗,这更加剧了法官紧缺的状况。据河南省高院统计, 2002年全省基层法院有一线法官6280名,2007年有一线法官4887名,五年减少1393名,每年递减近300名。此外,全省基层法院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中,35岁以下的仅占25.73%,法官老龄化、“断层”现象十分突出。

    据张立勇代表介绍,部分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基层法院在案件发还改判后,甚至不能另行组成合议庭。

    针对中西部地区法官短缺的状况,张立勇代表建议:1、建立编制管理的动态机制,实现随着职能、任务的增加,机构、编制也相应增加。2、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法官退休制度。专业资深法官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工作年限可以延长至65岁,以缓解法官队伍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3、加快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程,全面实行法官助理制度。使法官从大量繁琐的程序性事务中摆脱出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4、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进行分类化解。


2008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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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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