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12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认真组织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其中县(市、区)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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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这一改革好,各地应该向新疆学习。全国人大应该对人大代表中官员的比例作出明确规定。目前,人大代表中官员比例占大多数并不是个别现象,这样的人大代表与民众的距离太远,也就难以很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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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官员代表比例,有利于“民声”压倒“官声”。由于平民代表人数有限,来自社会底层的“民声”远不及“官声”分贝高。代表结构的改变,有望破解这一格局,从制度上确立平民代表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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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代表一多,会把官场上的位阶观念带入大会,使人大代表本身的地位难以平等,影响其他代表的参政议政和监督热情。加大平民代表比例,有利于平民代表诉求渠道通畅,有利于如实反映社情民意,进而提升人代会的“民生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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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换届选举中,官员代表比例不得超过25%,是人大工作中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我们期盼继新疆“破冰”之后,这一做法能尽快在全国各省市推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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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官还民”让人代会不再是官代会(作者:徐经胜)
人大最重要的职能是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对政府的预算、决算提出建议等。人大的监督权体现和落实在每一个人大代表身上。如果人大代表比例中官员过大,就会出现官员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监督效果自然可想而知。同时,官员比例过大,加之一些官员深入基层不够,不太了解基层情况,就不能真正把百姓心声传递到决策层面,客观上会减少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容易形成反映民意的“肠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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