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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议会外交”取得新突破
2007年03月15日 10:4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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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徐松 白旭)随着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理念的提出和践行,为和平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中国最高权力机关与有关国家的“议会外交”也开创着新的局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在今年的两会上说,在新的一年里,要按照中国外交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人大的对外交往,以巩固和完善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同外国议会的交流合作。

    “建立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是保持对外交往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交往实效的重要举措。”吴邦国说。

    纵观中国与其他国家议会定期交流机制下的活动,地域不断扩大、频率不断加快、程度不断加深,而且着力形成机制,触及实质问题,注重实际效果。有媒体评价:中国“议会外交”从形式到功能在发生重大的变化,与各国建立议会定期交流机制正成为中国“议会外交”的一个新突破点。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姜恩柱说,议会定期交流机制是推进中国“议会外交”的“一大抓手”。

    与其他“议会外交”形式相比,议会定期交流机制有着许多不可比拟的“优势”:双方代表都是各国的民意代表,在许多问题上有着相同的兴趣;议员之间交流受政治身份限制较小,交流话题广泛、深入,在重要议题上的看法务实、坦率。

    此外,与政府外交手段相比,议会交流机制也显示出灵活的一面:它通过对议员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影响一个国家立法机关和外交政策的选项,具有“感化议员”的独特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欧洲议会议长博雷利在2006年实现首次访华后曾表示:“此次对中国有了全新的认识。了解真实的中国,是消除误解、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

    议会定期交流机制还凸现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务实特色,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各国议会间加强交流在加强双边经贸合作方面往往会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各国立法机构具有信息密集、人才荟萃、联络广泛的优势,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将成为全国人大与有关国家议会之间稳定有效的对话与合作平台,”姜恩柱在两会期间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据他透露,2007年中国全国人大还将与巴西、印度、澳大利亚等7国议会正式启动定期交流机制,届时与中国建立正式议会定期交流机制的国家(组织)将增至15个。

    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早期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外事活动,尤其是涉及议会交流方面的活动并不多,其大部分工作都是围绕国内事务展开。

    近年来,随着中国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活动的不断丰富,议会交流机制由于其稳定性、规律性、深入性、广泛性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交往双方青睐。

    1981年,中国全国人大与欧洲议会建立交流机制,中国议会首度与外国(组织)议会建立交流机制。 在这之后的25年里,特别是近几年来,中国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活动呈现快速发展势头。

    1999年,全国人大与美国众议院建立了正式交流机制。2004年1月,全国人大与美参议院共同签署《谅解备忘录》。中国成为少数几个同美众、参两院均全面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的国家。

    2005年,全国人大与俄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分别成立合作委员会,双方交往实现机制化。

    2006年,全国人大又与南非、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埃及、巴西、智利等7个国家的议会和日本参议院相继建立了不同层次的定期交流机制。

    去年一年,全国人大共接待56个国家的90个代表团,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率团出访30个国家和地区。

    在此基础上,一个中国“议会外交”的丰年,值得在2007年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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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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