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页
English
|
新闻中心
时政
国际
港澳台
廉政
法治
社会
财经
科技
教育
图片
视频
直播
访谈
论坛
博客
网评
短信
WAP
图片
图表
视频
论坛
博客
直播
访谈
手机版
两会手机报
议程议题
English
2006两会专题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中国政协网
两会词解:“用益物权”
2007年03月08日 12:29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大
中
小
】
【
留言
】
【
打印
】
【
关闭
】
【Email推荐:
】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
打印
】 【
纠错
】 【
评论
】 【
主编信箱
】
(责任编辑: 岳巍 )
相关稿件
·
两会词解:加计扣除
·
两会词解:税收抵免
·
两会词解:应纳税所得额
·
两会词解:免税收入
·
两会词解:非居民企业
·
两会词解:税收优惠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