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徐波在“关爱农民工、倡导新风尚”公民道德建设网上座谈会上表示,到2005年2月4日,全国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是337亿,已经偿还334亿元。
徐波介绍说,进城务工人员从事建筑业的占全国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大家都知道,由于建筑业的工地都是野外作业,流动性很大,相对而言,不论是作业环境、生活环境,都是比较艰苦的。
可以说大家平时接触进城务工人员,比如家政服务人员、餐饮业人员,但是建筑的务工人员,一般大家住进新楼房的时候已经看不到他们身影了,往往是在大街上看到他们的身影。所以各级主管部门如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特别是职业健康方面,大家还是做了大量的工作。
首先从安全生产乃至职业健康说起。应该讲这么多年来,建筑主管部门在抓好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这几年成效明显,这两年建筑业的安全生产也趋于稳定乃至好转的趋势。当然,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是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我们根据两法、两条例、一决定开展工作。两法就是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两条例就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许可证条例。
特别是安全许可证条例,国务院清理行政许可审批力度非常大,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国务院还专门设立了这样一个行政许可事项,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重视。一决定就是去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围绕这些工作,我们也出台了一些配套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加强技术标准建设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
现在不但要保证安全生产,还要保证建筑业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健康,今年年初我们出台了一个行业标准,就是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这个标准充分借鉴全国人民战非典时的一些经验,用行业标准的形式把这些经验巩固下来。里面很具体,比如宿舍要设立开启窗户,宿舍内不能超过两层,每个宿舍不得超过16人。有规定也不成,还要保证能够实施。
徐波说,建设部在去年7月份又出台了部里89号文,就是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和使用管理,就是把保证这块的费用在招投标时单列,是非竞争性的,而且要求每个地区测算这个费用设立一个最低价格。这样从经济基础上来保证标准的实施。当然,我们还准备按照国发2号文的要求,在建筑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准备在“十一五”期间到2010年,因为大城市做得还是比较好的,但是在很多中小城市,特别是小企业,目前还达不到这个标准,我们也利用5年的时间,把这项工作很好的开展下去。
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我觉得建设系统首先特别说明的,在清欠农民工工资方面,我这里有一个数字。国务院作出这项工作部署之后,建设部的各个领导对这项工作做了非常细致的工作。到2005年2月4日,全国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是337亿,已经偿还334亿元。同时,去年和司法部门出台了一个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司法补偿援助的指导意见,在这方面也有很多站点已经发展起来了。在建筑业农民工,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已经做得工作有很多,但是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作往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