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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读丨吕国英艺术新论之四:艺法灵象 至美审美

2017年01月05日 19:26:45 来源: 解放军报客户端

李连志 水墨画

以绘画艺术形式言,绘画艺术从早期的(自然万物)轮廓、表象开始,先后呈现了(物象)具象、意象、抽象及(真象)“三象合一”等,并在这些语言形式必然、偶然的排列组合中,出现了诸如具象之意象、意象之具象、具象之抽象、抽象之具象等交互与融合形式。按艺术发展由低到高论,艺术之象最终将由抽象、真象进入灵象,这是多层次天人合一的艺术大美,是由气墨(彩墨、油彩)承载的至美之象,是象的未来,也是象的高峰,一定意义上也是艺术发展的最高级形式。

依规律的相对性、阶段性论,艺法具象是艺术的相对规律,艺法意象、抽象是更高一级的艺术相对规律,艺法灵象就是艺术的远方规律,一定意义上也是艺术终极规律。

再加赘述。老子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说明了人类认知自然规律的阶段性、渐进性,最后进入终极性的道理。虽然,艺术规律不能与自然、社会规律简单相类比,但本质性、根本性规律的终极指向性是相同的、毋容置疑的。艺法灵象就是艺术的根本性规律。

【纠错】 [责任编辑: 蔡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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