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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医提醒:女性生理期用药需谨慎

2016年01月19日 11:23:49 来源: 中国军网

    作者简介:张恩艳,张捷,解放军第306医院,药学部。

    虽然人体的生理活动基本相同,但成年女子在生理上具有月经、妊娠、分娩、哺乳等不同于男子的特点,所以在用药上就会不同,除了患妇产科疾病的用药外,还有以下用药特点:

    1、月经期

    通常是每个月行经一次,每次经期为3~5天。在此期间部分药物可导致月经异常,而且月经期出血也可影响部分药物的疗效。

    对机体中激素的代谢产生一定影响药物有:部分避孕药、部分抗肿瘤药(如氮芥、白消安、塞替派、甲氨蝶呤)、雄激素(如丙酸睾酮)、同化激素(如康复龙)、孕激素(如甲羟孕酮)、苯妥英钠等。这些药物可以导致月经过多、月经紊乱、闭经或经期紧张综合症。

    另外一些可使月经的正常周期发生变化,引起月经紊乱,甚至导致其他妇科或血液系统疾病的药物如泻药(如硫酸镁)和强刺激性的药物(如三黄片)可引起盆腔充血、月经增多、缺血性贫血;抗凝血药(如华法林)可引起月经过多,甚至大出血;而治疗跌打损伤药(如云南白药)和止血药(如安洛血)可缩短凝血时间,使月经不畅。

    月经期间还应暂停使用治疗妇科感染性疾病的局部外用药,如治疗阴道滴虫或霉菌感染的洗液、阴道片剂、丸剂、栓剂、胶囊等(如制霉菌素甲硝唑栓),这是因为月经期子宫黏膜充血,宫口开放,使用外用药容易发生细菌感染。因此在使用这些药物时应咨询医生并遵守医嘱。

    2、妊娠期

    更应慎重用药,滥用药不单对自己有影响,而且药物还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而影响胎儿的生产发育,甚至造成畸形和死胎。评价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程度时,主要依据的是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颁布的标准,分为A、B、C、D、X五个等级,A、B级药物属于对胎儿和孕妇没有或几乎没有危害的药物,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和钙制剂,以及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其余等级的药物应禁用或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慎重使用。

    在妊娠期间使用中药也应注意,禁用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以免造成中毒或死胎。禁用的中药有辛香通窍药:麝香;破血逐瘀药:水蛭、虻虫、莪术、三棱;峻下逐水药:巴豆、牵牛、芫花、甘遂、商陆、大戟;大毒药:水银、清粉、斑蟊、蟾蜍。因此在使用中成药时,应注意药品包装盒或药品说明书的成分标示,如注有孕妇禁用或孕妇忌用,应尽量避免使用。

    3、临产期

    应注意不用吗啡,以免抑制胎儿的呼吸中枢,造成出生后新生儿窒息,而危及孩子的生命。

    4、哺乳期

    由于很多种药物都能通过血浆-乳汁屏障转运到乳汁中,若连续地通过乳汁摄取药物,可能会对乳儿产生影响和危害,尤其是新生儿的肝脏代谢功能、肾脏排泄功能均未完善,且缺少与代谢相关的酶,故对药物的敏感性增高,易产生毒性作用。可以安全使用的药物如抗生素中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毒性较小,乳汁中含量中等,不经代谢由尿排出,对乳儿基本无影响(要排除过敏体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在乳儿尿中未发现原形药物或代谢产物;强心苷:地高辛可分泌至乳汁中,但婴儿的吸收率仅为1%;抗凝血药华法令、肝素对婴儿影响较小。

    如果在哺乳期患病,必须用药治疗时,应避开药物在乳汁中浓度高峰期,最好在服药或注射前给孩子哺乳;因为这时乳汁中的药物浓度比较低。如果每天服药一次,最好在睡前服药,夜里可以用奶瓶喂奶,这是哺乳妇女用药时间选择上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企图通过挤空乳房来清除乳汁中的药物是不可取的。因患某些严重疾病,急需应用对乳儿有影响的药物治疗时,应先断奶后再用药治疗。

    因此,女性在不同生理期时用药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药物剂量和药物种类,切实呵护好自身健康,防止降低药物疗效,甚至对身体产生危害。

【纠错】 [责任编辑: 黄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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