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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医支招:开封的药品如何保存

2015年10月28日 10:47:50 来源: 中国军网

    许多患者不清楚药品开封后如何保存,导致药品潮解、变质,影响药效,甚至出现不良反应。解放军第202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学博士任常顺针对上述问题,提示如下。

    开瓶后扔掉棉花和干燥剂

    开启前,药瓶中的棉花能够避免药物在运输的过程中被碰碎,干燥剂则能确保瓶内环境的干燥。药瓶开启后,棉花暴露在空气中易潮湿,干燥剂也失去作用,若不取出,易吸附更多水分,反而导致药瓶内环境潮湿。

    冷藏冷冻别混淆

    对于大剂量多次使用的包装,开启后建议冷藏,如眼药水、含芳香易挥发成分的药品等。

    药品保存条件的“常温”通常是指10℃~30℃;“阴凉”是在20℃以下;“冷处”则指2℃~10℃,抗生素、生物制品、胰岛素等对热较敏感的药品,适合此温度长期储存。

    任常顺副主任特别强调,酊剂、凝胶剂、乳膏剂、贴膏剂等药品不适合冷冻存储,温度过低时会破坏药效。代煎的包装中药汤剂,存放在冰箱速冻层,也应在3~5天内用完,超过7天以上很可能减效或变质。

    此外,用非防水容器包装的口服固体制剂,如片剂、铝盒包装的散剂等,开启包装后特别容易吸湿,因此,不宜存放在冰箱内。

    开封后有效期缩短

    药品在开封后应尽可能快的服用,包装上面的有效期仅供参考。特别是开封的胶囊、滴丸等药品容易吸潮,每次服用后要拧紧药盖,并尽快服用完毕。(解放军第202医院药剂科 任常顺)

【纠错】 [责任编辑: 魏诗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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