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北京。
一队头顶贝雷帽,身着迷彩服,佩带中国军衔的官兵,乘车穿过市区,路人纷纷投去惊奇的目光,一辆标有“UN”字母的白色“213”指挥车突然被警察拦住,警察满脸疑惑地问司机:“你们车上涂的是什么标志?”听了介绍,警察敬礼致意,挥手放行。
这就是我国第一支“蓝盔部队”——总参某部军事工程大队。
1948年5月29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50号决议,为监督中东停火成立了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后来,人们把这次行动称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开始。
联合国进行维持和平行动是联合国在特定的环境下,为维护国际和平及地区安全而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手段。联合国进行维和行动主要有派遣军事观察团和维持和平部队两种形式。维和行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必须征得当事各方的同意;维和部队虽然可以配备武器,但只能在不得已时用做自卫。维和人员必须严守中立,保持客观公正,不得直接介入冲突,更不能非法干涉所在国内政。
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军事人员一般头戴蓝色盔帽和蓝色贝雷帽,因而被称为“蓝盔部队”。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过去对联合国维和行动基本持否定态度。随着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作用的变化,中国开始有选择地参加维和行动。1989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纳米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派军事观察员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
1991年10月23日,法国巴黎云集了中国、美国、俄罗斯、法国、日本、越南、柬埔寨等19个国家的代表,联合签署了《全面政治解决柬埔寨冲突》的和平协定。此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向柬埔寨派驻“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
1992年2月,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向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提出请求,请中国政府派47名军事观察员和不少于300人的工兵部队,参加联合国驻柬埔寨维持和平行动。
我国政府很快答复联合国,表示同意。
联合国在柬埔寨的维持和平行动,是联合国47年历史上规模最大、行动最复杂、耗资最多(高达23亿美元)的一次维和行动,是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一次重大考验。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派遣47名军事观察员和由400名军事工程人员组成的军事工程大队,前往柬埔寨参加联合国驻柬维和行动。这是我军历史上首次派部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由此诞生了我军历史上第一支“蓝盔部队”,对外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赴柬工程兵大队。
3月10日,中国蓝盔部队开始组建,蓝盔部队的主体,是驻扎在北京的某工兵营。这是一支诞生于战争年代,有着赫赫战功的部队,他们参加过许多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并多次进行汇报表演。这是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精锐工兵部队,是中国工兵的快速反应部队。
为了适应出国执行任务的特殊需要,蓝盔部队还从其他部队借调了部分翻译、通信、工程技术、医务等专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