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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
今年前头一个放假的清明节,本人格外关注的是,是在这个国家大地上撒落的那些烈士陵墓。
从洛阳烈陵园被商业开发的推土机推倒在废墟中的烈士碑,到重庆歌乐山陵园的用地争议,烈士,好象走过了一个被遗望到重新发现——发现其地产的开发价值的过程。
多么可悲的发现。在国家经济发展的年代,烈士的被想起,竟然是因为他们所占据的地皮。
烈士,在付出了牺牲后,还要继续牺牲。我们这个民族,仿佛骨子里有这样的不良传统——你是一个高尚的人,所以你必须永远服我们服务,牺牲。普通人,面对高尚者有一种理直气壮的索取。
不珍视牺牲,不回报别人的牺牲,这样的社会,如何能培养英雄,如何能蕴育高尚,如何能赢得尊敬?
这样的社会精神,能支撑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腾飞?
一部集结号,道尽了我们对烈士牺牲的冷漠。
烈士已逝,自然不会伤心。否则,这可能比牺牲更难以接受。但,伤害的是活着的人,伤害的所有的人。
想起一个令人笑不起来的笑话,一位部队的同志告诉我,接兵时,有父母叮嘱儿子:孩子啊,打起仗来赶紧往后跑,千万别犯傻!
傻,这就是我们对烈士的评价。
家长的叮嘱是理智的,因为他们知道烈士的归宿。一时的冲动,换来的并不是永恒的荣光。
如果是残疾而不是牺牲,就会更惨。我见过那些生活得如同乞丐般的英雄。
政府希望藉恢复清明节,来唤醒人们对民族传统的认知与回归,看来任重而道远。光放假,恐怕是不够的。
抚恤金已一涨再涨,但,仍然不足维持烈士家属相当的社会生活地位。我们是不是认为,已经给了烈士崇高的地位,因此就不能再给他们足够的金钱?
当一个社会能给牺牲以崇高的尊敬,以及足够保证遗属优越生活的物质补偿,烈士,才能受到尊敬。
说到底,还是个唯物主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