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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夏,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全军先后出动66个师旅、30多万官兵、1.25万台车辆、1170艘舟艇、200多架飞机,抢修加固堤坝1万多公里,封堵决口和排险情1.4万余处,抢救转移遇险群众300多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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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 |
第一条 为了发挥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下称军队)在抢险救灾中的作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防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军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任务是军队的重要使命。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做好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指挥、协调、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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