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为RQ-11B的“大乌鸦”B型无人机系统,机体采用人力投掷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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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为RQ-11B的“大乌鸦”B型无人机系统,机体采用人力投掷发射。
美国《防务新闻》12月5日报道:美国空军第506远征安全保护中队从今年10月10日开始使用“大乌鸦”B型(Raven
B)无人机系统。该中队的指挥官认为,该无人机系统延伸了他们的视界,使他们具有了超地平线的情报监视和侦察能力。
“大乌鸦”B型(Raven
B)无人机系统在美军中的编号为RQ-11B,用于取代原来的“沙漠鹰”无人机系统。
第506中队的士官称,“大乌鸦”B型无人机系统比“沙漠鹰”无人机系统“好十倍”。后者非常明显的劣势是:采用两人操作的弹射系统发射,另外采用泡沫塑料制造的机体在刚度上不如“大乌鸦”B。
第506中队驻扎在伊拉克基尔库克空军基地。据报道,“大乌鸦”B型无人机系统的操作人员在上岗前需要接受为期10天、总学时80小时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教育。(国防科工委网站)

小资料:“大乌鸦”B无人机系统
“大乌鸦”无人机系统由加利福尼亚州的航宇环境公司生产,是“指针”无人机系统的缩小型,供排级部队使用。
“大乌鸦”B型无人机,机体由凯芙拉材料制造,在设计上考虑了抗坠毁性能,不易发生解体;这比由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成的上一代“大乌鸦”无人机机体结构更加坚固。
“大乌鸦”B型无人机静音性能好,在91.44米(300英尺)高度以上飞行时几乎听不到电动马达的声音;体积小,因此很少受到敌方炮火的攻击;最大的优势在于传送信息时并不暴露接收信息的士兵。
“大乌鸦”B型无人机机长3英尺(0.9144米),翼展55英寸(1.397米),作战重量4.2磅(1.91
千克)。采用人力投掷发射,电池动力,声信号特征小,常在10千米距离上执行任务,任务续航时间1~1.5小时,飞行速度17~44海里/时(31.5~81.5千米/时),飞行高度在距离地面100~500英尺(30.5~152.4米)之间,可飞行预编程航线,采用掌上指挥控制终端,可为战术指挥官提供实时视频流和快速图像评估(机上不存储所获得的ISR信息)。
“大乌鸦”B型无人机系统有两名操作人员,一名飞机操作员负责控制UAV,一名任务操作员负责观察无人机系统传回的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