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1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是2004年6月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正式启动的。
2006年3月,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塔什干举行。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地区反恐机构正逐渐成为该组织成员国共同维护本国和地区安全的有效合作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的主要任务和职能包括:就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与该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及国际组织保持工作联系,加强协调;参与准备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件草案,与联合国安理会及其反恐委员会、国际和地区组织共同致力于建立应对全球性挑战与威胁的有效反应机制;收集和分析成员国提供的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信息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