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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以争端难点之一:巴以边界问题 新华网 ( 2001-07-05 15:34:25) | | | 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最终地位谈判的首要问题是边界划分问题,也就是以色列应该归还多少巴勒斯坦被占领土,这是巴以争端的最基本内容,也是巴以和平进程的实质问题。
巴以最终谈判自2000年11月正式开始以来,双方不但谈到以色列归还巴土地的原则和基础,还谈到了归还多少及如何归还等诸多技术性问题。边界问题十分敏感,巴以边界划分还涉及双方对水资源的争夺、定居点的去留、以色列的外部安全等诸多因素,因此至今没有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从国际法以及现实存在角度来说,巴以边界应该有两种概念。
一、分治决议规定的边界。
1947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巴勒斯坦分治决议(即181号决议),规定在1948年8月1日巴勒斯坦结束英国委任统治时在这里建立一个“犹太国”和一个“阿拉伯国”,并将巴勒斯坦2.7万平方公里土地中的1.52万划分给“犹太国”,其余的1.115万平方公里划归“阿拉伯国”。同时规定耶路撒冷为国际化城市,直接由联合国制订的当局管理。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国宣布在“犹太国”的疆域内建立,“阿拉伯国”却由于阿拉伯国家反对分治决议而没有成立,分治决议方案可以说是巴以最早的合法边界。5月15日,阿拉伯国家发动讨伐以色列的战争。1949年9月1日停战之前又吞并了5731多平方公里属于“阿拉伯国”的土地,以色列的实际控制面积为20.673平方公里,约为整个巴勒斯坦地区的78%。原“阿拉伯国”约旦河西岸5295平方公里的地区和加沙地带354平方公里土地分别被约旦和埃及占领。此外,以色列和约旦还分别占据了耶路撒冷的西区和东区。1967年,以色列发动第三次中东战争,夺取了西岸、加沙和东耶路撒冷,彻底占据了整个巴勒斯坦地区。
对于双方来说,巴勒斯坦分治决议已无法再成为双方确立边界的基础。
二、构成巴以和平进程基础的新边界
1967年11月2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242号决议,其核心是要求“以色列军队撤离其于最近冲突中所占领的领土”,其他阿拉伯国家承认以色列作为主权国家在中东地区的存在权和安全要求。242号决议和1973年10月通过的338号决议体现了后来提出的“以土地换和平”原则。1978年埃及和以色列签署的戴维营和平协议以及1991年叙利亚、约旦、黎巴嫩和巴勒斯坦同以色列开始马德里中东和谈的基础都是242号决议。1993年巴解组织同以色列签署的奥斯陆协议及此后的《怀伊协议》、《沙姆沙伊赫备忘录》都重申了这一点。因此,以1967年战争爆发前的停火线为巴以未来边界,即以色列撤出全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应该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但是,以色列并不乐意完全按照协议规定来归还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以总理巴拉克一直声称不会完全撤回到1967年战争爆发前的边界。2000年6月,巴拉克授意以总检察长鲁宾斯坦发表声明称,242号决议并不适合于解决以巴之间的争端,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受到了巴勒斯坦、美国和埃及的批评。巴勒斯坦的立场是,只要不收回每一寸失地,决不同以色列签署和平协议。显然,以方的立场只是抬高要价,并非从根本上推翻构成奥斯陆协议基础的242号和338号决议。
巴以最终边界应该在哪里
签署了奥斯陆协议的前总理拉宾的底牌是归还给巴勒斯坦90%的西岸地区和全部的加沙地带。而立场比拉宾偏右的巴拉克让步的底线只有60%至75%。但是,从近半年来的谈判进程看,巴拉克的谈判底线不低于拉宾。
2000年5月初,巴以埃拉特谈判期间,以方曾提出将西岸60%的地区归还给巴方,而且将被切割成互不相连的3大块。在巴方威胁中断谈判后,以方收回了这一建议。在此前后,巴以又在斯德哥尔摩举行了17轮秘密谈判,以方提出一次性归还80%,长期租界12%(主要是约旦河谷地区),吞并其余的8%(主要是延1949年停火线一带的定居点)。但是,巴方仍然没有接受,并强调一寸失土都不放弃。
根据巴解执委会总书记阿布·马赞向巴解中央2000年9月全会提交的报告,在戴维营谈判中,以方又提出控制约旦河谷和死海地区(约占西岸总面积的15%至20%),同时吞并1967年停火线(绿线)巴方一侧10.5%的地区,以便把只占西岸1.8%的定居点圈入以色列版图。巴方坚决反对以方控制巴边界地区;同意对边界进行小范围的修改,或进行等值交换,但是总面积不能超过西岸地区的2%。
考虑到照顾定居者的既得利益,也考虑到通过定居点扩大以色列的国土纵深以及控制西岸的水源,以色列提出同巴方交换部分土地,及用以色列南部与加沙地带相连地区的土地,以1∶3的比例换取建有定居点的西岸巴方土地。阿拉法特并不反对交换部分土地,但提出了两个条件:一、必须等值,即按土地的实际面积和内在价值进行等价交换。二、以方用于同巴方交换的土地必须含有丰富的地下水,必须是可开发地区。
戴维营会谈失败后,以方又提出了关于土地和边界的方案;不再提出交换土地;坚持吞并10.5%的绿线附近地区,以便把3大定居点群落连接成片,使以色列版图向西延伸,并长久占有那里丰富的水资源;控制约旦河谷地区8%土地12年至15年;将约旦河和死海各有15%地区的主权归以色列所有。以外长本·阿米2000年9月又表示,以方最终只能放弃西岸88%的地区,可见,戴维营会谈之后,以色列的立场又有所退缩。而巴方始终坚持其该做的让步已在签署奥斯陆协议时全做了,现在是寸土不让。
目前,巴方基本上收回了加沙354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是其中占总面积35%的定居点、定居点专用路和安全区仍处在以色列控制之下。约旦河西岸巴方完全收回的土地约占18%,为1059平方公里,巴以共管地区为25%,为1471平方公里;其余67%左右的地方仍处在以色列的完全占领之下。根据《沙姆沙伊赫备忘录》,以色列应该于2000年2月13日前撤出西岸除耶路撒冷、定居点和军事基地以外的所有地区,但是,至今以方没有执行,显然把过渡阶段最后一次撤军合并到最终地位谈判里已经成为事实。巴方虽然不愿意,但是也没有办法。
这里出现了3个问题,以色列到底应归还多少土地给巴勒斯坦?巴以边界是否以绿线为准?巴勒斯坦同埃及和约旦的边界是否真正控制在自己手里?
2000年9月底,巴以间爆发了空前规模的流血冲突,巴方公开宣称其发起“阿克萨起义”的目的就是要解放全部被占领土。经过两个多月的残酷较量,巴以双方又开始了为恢复谈判而进行的接触,以方再次作出让步,其中有关土地方面的让步是明显的。据12月16日在伦敦出版的《生活报》报道,本·阿米日前在加沙会见阿拉法特时提出将归还95%的西岸巴勒斯坦土地,将其余5%的重要地方(主要是大的定居点)并入以色列,同时从以色列境内划出相当于西岸面积的3%给巴方作为补偿。显然,这个方案接近了巴方的底线。尽管巴方表面上坚持收回每一寸土地,但是巴高级官员私下表示,如果能收回95%以上的土地,巴方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巴以间的最终边界如何划分还将等待谈判最终结果。
据报道,巴勒斯坦已经同埃及和约旦就边界划分问题进行了磋商。而这个边界的基础就是委任统治时期的巴埃边界和巴约边界。(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