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处理交通违法必须现场采集图像 “借本消分”将终结
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29日电(记者张晓龙)交通违章后借本驾照消分,成为一些驾驶员逃避处罚的方式。今年11月起,在新疆境内交通违法的驾驶员将不再有这样的“待遇”,“借本消分”“请人埋单”的现象将被终结。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11月起,新疆交通违法处理人像采集系统将“上线”,驾驶人前往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时,除之前要求的驾驶证、违法车辆行车证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营运车辆的驾驶员还必须携带本人从业资格证。
更重要的是,届时,交警部门将使用高清摄像机对前来办理违法处理手续的驾驶人进行图像采集,这些图像将与抓拍到的违法图片进行比对,以证明办理违法手续者就是交通违法者本人,防止违法者借他人驾照,为自己的不法行为“埋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张端海说:“近年来,新疆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其中,驾驶人主观违法引发的事故居多。我们出台新规定新技术,让处罚真正落实到违法人头上,这样才能更好地规范和引导驾驶人。另外,尽管新规定新技术使违法处理流程更加严密,但并不会增加驾驶人办理违法处理手续的时间和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