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单位违规采购超亿元 专家:须追责到人
>>违规采购
交通委两单位违规采购10486万
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城养中心和交职院2个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金10486.46万元。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本级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涉及资金1082.97万元。
市文化局部门本级“2014年重点文化活动宣传”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金1045万元。
市园林绿化局部门本级9个购买服务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自行委托服务商,涉及资金834.08万元。
市投资促进局部门本级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确定提供服务单位,涉及资金142.29万元。
>>违规出借
口岸办无偿出借930平方米业务楼
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2013年和2014年,部门本级未经批准向所属经营单位出借资金600万元。
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部门本级和所属地勘院未经批准将国有资产交由下属企业无偿使用。
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部门本级未经批准无偿出借业务楼930平方米。
市商务委员会自2007年至审计日,所属贸易事务中心对外出租房屋,未收取房租。
>>超配设备
工商局闲置设备价值1556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购置的4964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在库房存放,处于闲置状态,涉及资金1556.88万元;超标准配置计算机设备801台。
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超标准配置便携式计算机33台、照相机7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