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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司法能力有效避免冤假错案

2015年01月28日 14:00:27 来源: 北京晚报

高子程代表

本报讯(记者左颖)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协副会长高子程昨天在朝阳团参加审议两院报告时表示,城市管理过程中存在法律空当、政策措施不到位、权责不明等问题。他认为,检察院的报告扎实,切中时弊。而且检察院报告中提到的一些举措也回应了整个社会对公平公正的需求。比如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当作工作重点,把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而不是把案件数量作为过往的重要指标,有助于从源头上避免冤假错案。

同时检察院的报告还提出了今后的任务之一就是提高司法能力,“当下要想从源头上避免冤假错案,想确实提高监督的实效,就要从提高司法能力入手”,高子程表示,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高速发展,社会的管理水平和司法能力要跟上这个社会的发展。

对于法院的工作,高子程建议,应该更加关注如何提高案件质量,这才能确保不易发生冤假错案,避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于法院如何提高案件质量,高子程认为,法院应切实贯彻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避免行政化,一方面要求法官的业务素质、道德素质要达到相应的水准,另外相应的监督要跟上,厅长院长的干预要避免,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才能发挥这个制度的优势,确保案件质量,让每个法官意识到自己承办的案件日后一生都要承担后果。

高子程强调说:“检察院的报告中这次更加注重避免冤假错案,虽然过去我们这方面是空白。现在注意到这个问题,设定了这个机制,今后从检察院的监督避免冤假错案,一定会起到积极作用。”J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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