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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反腐战”怎么打?

2014年09月11日 11:04:33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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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敲诈危害更甚

  如果说收取红包尚属自律层面问题的话,收取“封口费”的性质就恶劣得多。这也被称作“有偿不闻”,是有偿新闻的变种。

  “封口费”有被动收的,也有主动要的,主动要的往往构成新闻敲诈。例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件中,《茂名晚报》记者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以负面新闻相要挟,先后收受13家单位和个人“封口费”共计2.6万元;《山西市场导报》记者于某伙同他人向某石材厂索要钱款共计5万元。

  记者发现,除因重大事故、重大“发现”索要“封口费”外,一些敏感的时间节点往往也是索要的高峰期,而方式则较为“灵活”。

  据安竹介绍,前几年每到“3·15”前夕,都会有媒体跳出来,策划一些负面报道,并通过有关渠道提前告知所涉企业,以促成广告、赞助等方面的“合作”。

  “有一家IT类媒体就是先报道你一下,再看你态度。不跟它‘合作’的话,就继续搞你。”安竹说,每年“3·15”对公关公司都是考验,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客户,避免“上榜”。

  根据客户诉求,安竹和同事们会对“打招呼”的媒体做调查和评估。他发现,里面大多数都是不知名的媒体,有些还是假媒体,但也不乏货真价实者,这其中又以子报子刊居多。

  7月18日,处于上市缄默期的阿里巴巴集团宣称正遭遇媒体机构敲诈,并已报案。据称,该机构索要30万美元以“买断”有关阿里巴巴集团的负面研究报告,此报告以国内某周刊以及某些自媒体人士针对阿里巴巴集团的相关报道为主体。

  7月21日,记者就此事致电阿里巴巴,被告知“上市缄默期不便接受采访,详情可问警方”。

  媒体乱象折射社会之殇

  “近期曝光的媒体负面新闻多,给人感觉像是突然冒出来似的。其实不然,问题是一直存在的。”在朱鸿军看来,媒体的问题要放在社会大环境里考量,要看到新闻界“腐败”问题是社会领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侵蚀新闻界的结果,是社会问题的投影。

  朱鸿军将新闻界“腐败”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管理上有缺失,如不少记者没有新闻从业必备证书——记者证,采编岗与经营岗不分等;二是从业者自身素质问题,不少媒体门槛低,人员鱼龙混杂;三是不少从业者精神压力大、生活压力大、福利待遇差。

  记者调查发现,朱鸿军所说的记者证问题在一些新闻单位尤其在电视台较为普遍。某电视台财经频道编辑直言,台里大多数采编人员都没有记者证,而他自己“从来没考过,也不想考”。

  采编岗与经营岗混杂的问题也不新鲜。记者了解到,一些新闻媒体的采编人员除了“自产”外,还得“自销”——有的是效益差被迫完成任务,有的则是效益好企图“分一杯羹”。在北方某卫视台工作多年的编导小陈告诉记者,一些卫视台甚至通过收取“占频费”的方式,把包括“硬广告”在内的频道时段卖给社会上的制作团队,任由其经营。

  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贺夏蓉看来,新闻界“腐败”问题的出现,反映出体制改革滞后、相关法制缺位以及伦理责任缺失。

  传媒观察者、《新京报》资深评论员高明勇则认为,媒体的一些问题,特别是“有偿不闻”的存在,一方面与一些媒体从业者及所在机构的利益取向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当前的媒体管理体制有关。在市场化的大背景下,一些效益好的媒体在公信力方面会很注意,而一些生存状况不乐观的媒体很容易选择借机“寻租”,伦理底线也逐渐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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