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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新闻人物:刘汉

2014年06月05日 13:26:27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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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7 刘汉

  3月31日,刘汉在法庭受审。

    5月23日,审判长清朗洪亮的宣读声回荡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被告人刘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至此,刘汉、刘维等3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完成一审法律程序。

    咸宁市中院一审判决指出,刘汉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广汉市、绵阳市、什邡市等地存续近20年,成员多达30余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刘汉指使、纵容、认可其组织成员实施故意杀人犯罪5起,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刘汉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首要分子,应当对该组织所实施的全部罪行负责。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判处的性质最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组数字记录下此案的非比寻常:历经近1年的侦办,多达800余册的罪证材料,历时17天的庭审,20名证人的当庭陈述,20项起诉罪名和数十起违法犯罪事实,27位公诉人与刘汉等36名被告人及49位辩护人的激烈交锋…… 

    3月31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由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咸宁中院的官方微博称,刘汉等36人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宗罪名,该案被分割为七个分案,其中刘汉“分案”10人,刘汉本人被控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包庇罪等15宗罪名。

    在刘汉等10人案的庭审上,公诉人耗时1个小时20分钟,宣读厚达37页、近2万字的起诉书,对刘汉等被告人涉嫌的多起严重犯罪事实进行指控。

    据湖北日报报道,刘汉对窝藏包庇罪之外的其他所有指控一概否认,仅承认“出于亲情,包庇过自己的亲人”。刘汉辩称,起诉书其它指控的所有事实均与其无关,只承认出于亲情犯了窝藏罪。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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