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30日电(记者胡苏)来自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的消息,交通运输部日前将“小三通”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至福建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行。福建省近日修订出台相关规定,力争把20天的行政许可缩减到12天。
近年来,两岸人员往来持续升温,“小三通”客货运量不断攀升,参航企业也不断呼吁优化“小三通”管理模式。以审批货船投入营运为例,此前仅大陆方面就需要当地交通部门初核、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再报交通运输部审批,点多线长,程序复杂。
为此,福建省积极向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获得了交通运输部支持,同意将“小三通”的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至福建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行。
借此契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近日修订出台了《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精简环节、缩减时限、优化管理,力争把20天的行政许可,缩减到12天,审批时限只有原来的60%。
根据修订后的管理暂行规定,今后申请经营“小三通”的大陆地区航运公司,直接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提交申请书;台湾地区航运公司委托其在大陆的船舶代理公司,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申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供需情况,决定许可与否。
同时,已在从事“小三通”的航运公司和船舶,其《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运证》,从年审换证起,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使用行政公章核发。
“小三通”是闽台海上航运的特有模式,包括马尾-马祖、厦门-金门、泉州-金门等17条客货运航线,其中客船共投入18艘,每天航班达46个班次,已成为两岸间最经济、最便捷的海上通道。到今年4月底,“小三通”累计客运量突破1000万人次大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