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8月23日电(记者双瑞 张兴军)记者从安阳市纪委获悉,根据“摔婴案”调查结果和相关责任人所犯错误事实,23日,安阳市、林州市纪检监察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书平留党察看两年(党内职务自然撤销)、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承栋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苏祥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月18日晚,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8月17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舆论聚焦之下,摔婴民警郭增喜被迅速刑拘,案件调查工作和执法监督程序也全面启动。然而,此前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涉案民警郭增喜只被关了禁闭,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这种处理方式饱受质疑。
8月19日,河南省公安厅就“摔婴案”明确指出:这是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对林州市公安局案件发生后既没有依法办案,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等严重失职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8月18日晚,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23日,安阳市、林州市纪检监察等部门又对三人做出撤职处分。
目前,摔婴民警郭增喜已被依法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