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新闻

地方联播 > 正文

"唐僧埋骨古刹面临拆除"引关注 兴教寺欲退出申遗

2013年04月13日 09:32:44
来源: 西部网
【字号: 】【打印
【纠错】

  官方回应:拆迁不涉及古建筑

  对兴教寺来说,能够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是件好事,但寺院方同时认为,以拆除寺内的部分建筑来申遗,他们觉得很难接受。那么,寺内的三藏院,方丈楼,斋堂等建筑为什么要进行拆除?为什么要拆除寺内的部分建筑才可以申遗呢?

  关于这次拆迁所引发的争议,为了了解当地主管部门的态度,记者来到了长安区民族宗教管理局 。

  西安市长安区民族宗教管理局文物管理科科长赵晓宁:“这个申遗专家当时他们来看了以后,认为这两处这个建筑离这个塔太近,因为申遗的文化遗产的要素有一个原真性,它这个建筑离它太近,好像就是和当时的地势风貌应该是不符的,所以建议把这部分拆除了,把塔亮出来。”

  西北大学佛教研究所所长李利安:“我认为西边的那个生活区,在整个的这个建筑风格以及寺院的布局方面,他确实当初还是欠考虑的,和这个寺院的整体的千年道场,具有深厚的古韵、古色,这样一种氛围还是有点不是太协调的。”

  根据国际教科文组织对申遗项目的相关要求,当时的考察组认为寺内的兴慈楼、方丈楼、斋堂、僧舍等因为建筑体量、密度过大,与兴教寺塔环境风貌不相协调,不符合申遗要求,因此被列入拆除范围。那么,这些被拆除的建筑属于古建筑吗?

  西安市长安区民族宗教管理局文物管理科科长赵晓宁:“没有没有,没有一处是古建筑,这个一定要澄清。拆的那部分刚好都是新建的,一个是05年的,一个是92年还是95年建的,还有08年建的,没有一处是古建筑。”

  赵科长说,这次申遗不仅不会破坏到文物古建筑,而且还会对现有的古建筑进行维修。即便不申遗,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文物保护本体的周边30米内不能有建筑,但是兴教寺自建的三藏院等一些建筑,已在30米范围之内。除此之外,兴教寺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它所有的新建建筑必须经过文物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审批,但是兴教寺并没经过审批,自己建了这么多东西,所以按照文物保护法来讲,违规建筑都在被撤被拆之列。

  西安市长安区民族宗教管理局文物管理科科长赵晓宁:“拆的主要就是一个僧舍,还有一个三藏院的前半部分,回廊那部分,还有一个老方丈楼,和斋堂,主要就是这几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分享到:
(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纠错】
01002002013000000000000001110619124576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