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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6部门发布通告:宅基地下乌木归国家所有

2013年02月23日 10:04:56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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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彭山县相关部门正在对打捞出来的乌木进行掩埋保护

  眉山通告:宅基地下乌木也归国家

  眉山6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市域内所有地下乌木归国家 该通告引起了市民和法律界争议

  纠结的乌木

  乌木以其巨大的财富价值闻名,好的乌木动辄估价上千万。

  就在彭州乌木官司尚未最终落下法槌时,眉山6个部门却联合发文,以通告的形式明确:眉山市域内,所有自然埋藏的乌木均归国家所有。

  究竟是为了保护乌木,还是与民争利?市民和法学界人士各有看法。

  近年来,全国多地频现乌木,各地因乌木所起的争执也不少。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眉山市六部门已于本月初联合发文称,凡眉山市境内自然埋藏的乌木所有权属于国家,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中心城区248平方公里范围内发现的乌木归市人民政府所有,其他范围的由乌木所在区县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管理。

  “无论大小,即便在房前屋后、宅基地下,均归国有。”昨日,参与起草该文的眉山某部门的郭化(化名)称,起草的目的主要基于打击恶意盗挖、故意破坏乌木的人或团伙,并不是说和谁抢利益。

  六部门发文 禁止私挖地下乌木

  2月8日,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眉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眉山市水务局、眉山市林业局、眉山市公安局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市乌木资源保护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凡眉山市境内自然埋藏的乌木所有权属于国家,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中心城区248平方公里范围内发现的乌木归市人民政府所有,其他范围的由乌木所在区县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管理。乌木的开挖、采集、鉴定、维护、保管、开发利用须经乌木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所在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土、文化、水务、林业、公安部门按各自权限组织实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在眉山市境内私自开挖、采集、隐匿、运输、贩卖、出售乌木。《通告》称,此举旨在切实有效保护全市乌木资源,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眉山市政府授权,本通告适用于眉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发现盗挖 部门将据各自权限处罚

  《通告》称,凡眉山市境内自然埋藏的乌木所有权属于国家。

  “眉山市境内自然埋藏”如何定义?昨日,郭化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相关条款,地下埋藏的乌木属于无主物,这些属于国家所有。

  “像房前屋后,田地、河道等埋的乌木就是无主物,就属于国家所有。”郭化称,宅基地也不例外。郭化表示,《通告》出台后,无论自然埋藏乌木的大小,都归国有。“如果是故意到田里去挖的,国土部门就会对其进行处理,如是在山上,林业部门就会依据“破坏林业”等对其进行处理。”

  “主要是想保护乌木,让大家不要去私自盗挖、乱挖等。”郭化表示,并不是说和谁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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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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