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为民排险身亡家属申报烈士 政府称“没达标准”
一位荣誉满身的村支书因为村民排险,不幸触电身亡,家属在红网论坛发出质疑:为何不能评为“革命烈士”?政府答复记者时说,“没达到条件”。
论坛发帖:父亲为村民排险牺牲,家属希望申报烈士
近日,红网论坛网友“无法无天110”发帖称,三年前,湖南省新邵县太之庙乡尚志村的村支书谢守南为村民排险,不幸触电摔倒后身亡,家属申报“革命烈士”荣誉称号却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通过网友,记者联系到了谢守南的儿子谢俊波。据他介绍,2009年7月26日,尚志村遭遇连续强降雨,父亲谢守南正在村道旁边巡查,发现穿村而过的高压电线与一居民住房的一棵四五米的大树相搭,并在风雨中不断擦出火花。为了保证居民的安全,他操起柴刀爬上了大树清理树枝。不料,在排险过程中被触电摔了下来,造成头部严重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村民证实:爬树砍树枝触电倒地身亡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当地村民谢庚泰。据他介绍,他目睹了当时发生的一切。
“他爬到8米高的树上去砍树枝,不幸触电摔了下来,头部摔到了树下的大青石上。”谢庚泰回忆到当时的场景时不禁叹了口气,“当地县120赶过来后,送到医院抢救无效。”
据谢庚泰介绍,谢守南是个为人正直、老实朴素的好人,平时村里有什么事情都喜欢找他帮忙。谢守南是最基层的党务工作者,在他任村支书近10年时间里,多次获得新邵县委、县政府各项先进个人表彰荣誉。
县政府特批5000元慰问金
谢守南的意外死亡,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关注。
2009年8月22日,太之庙乡党委、政府给新邵县政府呈报了一份《关于请求对谢守南同志因公牺牲给予认定并对其亲属慰问的报告》。
《报告》第一段对谢守南的死亡进行了陈述:今年7月下旬……防汛保安形势紧张,7月26日下午四点多钟,正在村道旁边巡查的尚志村支部书记谢守南发现穿村而过的高压电线与一居民住房的一颗四五米的大树相搭,并在风雨中不断擦出火花。为了排险、为了保证居民的安全,谢守南毫不犹豫,操起柴刀爬上了大树清理树枝。不料,在排险过程中被触电摔了下来,造成头部严重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27日下午两点多钟牺牲。
《报告》还说,谢守南同志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干部,几十年如一日,热心于村务,服务于村民……他的工作得到了县、乡两级的高度评价和全村人民的高度赞赏,他也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谢守南同志为了群众的安全牺牲了自己,乡党委、政府深感痛心。因此,特呈报请求县委、县政府对他因公牺牲的壮举予以认定、号召全县人民向他学习,并对其亲属进行慰问。
时任县委常委、副县长的周培中在《报告》中批示,谢守南同志的事迹感人,同意从救助款中特批慰问金伍仟元。
“谢守南评烈士条件不够”
“一条人命就值5000元。”谢守南的家属认为此举不公,应该要对他“因公牺牲的壮举予以认定”。
时任镇党委书记的侯平安对3年多前的这场事故还记忆犹新。日前,他在电话中向记者回忆了所了解此事的情况,所言与网上发帖经过无异。
“谢守南工作上表现很优秀,但家里条件比较差,我们就以党委和政府的名义打了个报告。而至于谢守南是否可以被评为‘烈士’,镇党委和政府不能做主,要县政府做评估。”侯平安说。
时任县委常委、副县长,现任新邵县政协主席的周培中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主要是从关怀的角度救助了谢守南亲属5000块钱,是上级政府对基层组织的关怀。但是政策有规定,一定要达到相应的标准才能享有烈士荣誉。”
谢守南的死亡哪方面没达到评为“烈士”的标准,周培中并未说明。
延伸阅读:
国务院2011年7月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明确了烈士的评定标准。《条例》第八条规定: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记者 喻向阳 实习生 秦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