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河南塌桥遇难者“同命不同价”埋单?
河南塌桥遇难者赔偿标准:农村户口18万,城镇40万!赔偿标准具体方案尚未确定,一位遇难者家属称,目前正进行赔偿谈判,政府工作人员称事故发生在河南境内,要按河南的标准,“他们说城市户口能赔40多万元,农村户口的最多赔18万元(河南商报)。
难道人的生命真的有贵贱之分吗?农村户口就连死亡也逃不掉被贴上歧视的标签吗?这不平等的标准什么时候可以修改?谁又该为河南塌桥遇难者“同命不同价”埋单?这一连串的问号让人深思,笔者认为,目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一种极不平等的制度,也是非常粗暴的制度,它人为地制造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农村户口的人不仅享受不到相关的福利,而且他们的利益被剥夺、人格被侵犯,成为社会的二等公民。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宣布,让“城镇化”这个主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一号文件里关于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等表述,也预示着新型城镇化已经开启。户籍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的一个检验标准就是是否能够真正实行平等的国民待遇,在所有涉及的民生方面,都应该是统一的标准,不能够再搞这种双重的标准。但是户籍制度的改革在什么样的监督体制下能够公平、合理的改革,能够避免产生“户多多”这样的社会怪象,还需要改革政策的制定者进一步摸索、探寻。
在户籍改革的进程中,我们不应该光看到户口的统一,忽略了待遇的不一样,那改革便毫无意义。不解决待遇不平等的问题,户籍改革便会成为一句空话。户籍改革,不单单是统一户口,而是要平等,这个才是户籍改革的意义。
改革是中国发展、民生保障的必由之路。我们如果没有“独上高楼”“衣带渐宽终不悔” 的磨练和勇气,何来改革“柳暗花明又一村” 的通达境界?我期望并坚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民的不平等将会逐渐消失,让“同命不同价”不在发生,让平等之花在华夏大地上绽放。(王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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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坍塌事故现场指挥部获悉,10名死难者身份已确定,指挥部已通知其家属认领。鉴于目前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尚在进行中,事发地政府已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赔偿金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先行垫付。

